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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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县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 | 建设单位 | 云绿能(昌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昱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新建1回110kV石头寨光伏电站至110kV柯街变电站送出线路,线路长34km,其中新建33km,导线采用JL/LB20A-185/30铝包钢芯铝绞线,单回路架设;柯街变端出线段1km沿用已停运110kV立得线双回塔预留的右侧通道单边挂线,导线型号为LGJ-400/35。共新建铁塔71基,其中直线塔33基,耐张转角塔38基。项目总投资为28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6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评预测,利用已停运110kV立得线双回塔段、新建110kV单回线路段,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经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通过采用抬高导线的方式,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施工,禁止在立影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设置弃渣场、表土临时堆场、牵张场、堆料场,减轻施工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线路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设置警戒线、警示牌,禁止将建筑垃圾等弃至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占地红线进行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项目涉及占用土地、林地需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中减少林地占用,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三)项目建设涉及永久占地,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林地,严禁超计划占用林地,秉持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原则以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线路工程通过采用高跨方式通过、先进架线工艺(如无人机)等措施减少植被砍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塔基开挖产生土方,规范堆存并进行回填利用,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及时恢复临时用地的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 (四)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安全巡视,在线路沿线架设的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安全及严禁攀登等警示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