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2月3日)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 项目名称 | 220kV施甸变110kV小田坝输变电工程联网配套间隔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施甸县 | 建设单位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工程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99度5分19.408秒,北纬24度54分32.770秒。项目于2025年9月9日取得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509-530521-04-01-169087。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在220kV施甸变110kV配电装置预留备用场地,新增1个110kV出线间隔。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220kV施甸变110kV小田坝输变电工程联网配套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控制在变电站建设范围内。通过设置围挡和防尘网、采用篷布遮盖物料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运输车辆采取封闭遮盖、运输道路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周围环境影响;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过程无废水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变电站现有设施,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变电站间隔工程建成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改变原有的固体废物处理方式,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染源。在工程建设及后续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设备维修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旧设备及材料,经收集后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漏油时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主变下方的集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