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能源局部门预算公用经费69300元,办公经费30000元。截止2020年8月5日,公用经费结余12082.17元,办公经费结余9573.48元,共计结余21655.65元。下半年,市能源局需列支71452.8元,其中:应付账款51452.8元,市级文件要求纳入部门预算而未能纳入的预算资金20000元。计划在公用经费及办公经费中列支,为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特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补助49797.15元。2020年9月市财政下达保山市能源局2020年度能源工作经费4000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能源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办公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能源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8月向市财政申请工作经费4万元,9月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4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接入服务费、维修(护)费、培训及外出差旅费、水电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证了2020年下半年单位正常运转,成本<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工作经费的申请,保证了2020年下半年的工作正常运行,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完该项目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职工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开展工作。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