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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980172-X-/2019-06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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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分别是: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管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能: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2.机构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务督查科、审批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3.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在职人员编制数为20名,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事业人员编制8名。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情况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和市委编办相关文件,我单位还有待消化行政暂定编制11名。

(2)实有在职人员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27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减6%,减的原因是调出1人;在职工勤人员2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在职事业人员8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4.公务车辆情况。

年末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保政务发〔2018〕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如下:

1. 抓平台基础建设在巩固提升市级“一中心两超市一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整合资源,持续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全市“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2.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模式,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确保投资项目100%实现系统运行、集中审批。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流程梳理、优化和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重点压缩关系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和全民创业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限,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项目审批高效化。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审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这个平台,通过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验、会议协调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审批提速。

3.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抓好统筹协调,做好正式系统应用工作。加快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优化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主题服务区域,合理配置智能化集成设备。继续梳理完善可集成办理的主题(项目)化服务项目,不断拓展、扩宽主题(项目)化服务领域,积极打造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4. 全面实施为民办事“一次办结”工作。在认真总结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正式运行,以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一次办结”的愿望和要求,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为民办事“一次办结”工作,切实增强各级中心为民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5. 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大中介超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中介超市健康有序发展。配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完善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优化清单要素,取缔不合法、不合理中介服务。开展中介机构清理,理清中介机构获得源头,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不断探索建立并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合同管理、收费公示、执业记录和清退淘汰惩戒机制,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发展。

6.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围绕体制机制建设标准化、交易范围标准化、电子化平台建设标准化、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交易流程标准化、交易服务标准化、交易监督标准化、信息公开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继续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1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8万元、项目支出903万元。

2.年度收入情况。2018年全年收入共计149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7.09万元、其他收入2.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0万元。

3.年度支出情况。2018年全年支出共计149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6万元、项目支出1054.95万元。

4.年末结转项目资金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1)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等资料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度及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计算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我委核对2018年度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2018年度实际在职人数为27人(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8人),机构编制人数为20人(不含行政待消化暂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09%。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0.6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5.73%。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分析。

2017年度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669.35万元,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额为1054.95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产业﹝2018﹞1号)。2018年部门决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211.48万元,调整追加287.93万元,决算数1499.41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财政年初预算资金1211.48万元,调整追加287.93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499.41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3.77%,均通过财政预算调整。

(3)支付进度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1499.41万元,支出预算数1499.41万元,支付进度率100%。

(4)结转结余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5)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度部门年末结转资金总额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为34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6)公用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18年度年初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50.74万元,公用经费决算总额为49.8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8.3%。

(7)“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5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5.5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87%。

(8)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率0。

2.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4)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

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的《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18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18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12.83万元,实际有效使用712.83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了明晰的引导及指示标识标牌,加强了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擦鞋机、急救包、老花镜、图书阅览、手机充电站、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办事营造了宽松舒适温馨的环境。三是推进集中服务。将涉及民生及公共服务的诸如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就业、税务等部门成建制进驻中心设置综合服务区,在大厅分类设置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中心”转变,以“集中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集约效应”。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务”。全市共有190个单位、389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五是规范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岗工作制、领导进中心值(带)班制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服务行为。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六是狠抓项目进驻与授权,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取件”。七是加强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审批平均提速达50%以上。2018年1至10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按时办结率99.97%。八是公开公示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2018年1至10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151.12万件,其中:承诺件24万件,即办件127.12万件。九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2018年1至10月,全市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259788件,其中:窗口接件办理事项66051件,网上申报办理193737件;回复处理网上咨询、投诉260件(次);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3132条(次)。十是开展智能化服务。建设多功能智慧服务大厅,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预约、排号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样表下载等掌上便民服务。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展示大厅,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好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展示大厅,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办事习惯,变现场办为网上办。十一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参与人各方的交易行为,市级整合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类专家,充实完善了市级专家库,实现了人员整合,资源共享。保山市专家子库于2018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共有850名综合评标专家录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有4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一库”管理、共享共用目标。1至10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十二建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全市共334个单位(含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热线联动单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规范平台运行,完成了全市“12345”政府热线相关部门信息采集、知识库内容、开通vpn专线,安装了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办件系统,建成集电话、短信、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互联网手段为一体的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4至10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工单566件,办结557件(交办480件、直接答复77件),办结率98%。

2.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已实际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数,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3.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2018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指标。质量达标率达100%。

4.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18年度,超额完成由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018年1至10月,一是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二是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审批平均提速达50%以上。三是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五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3.生态效益分析。

根据抽查项目,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审查,并取得报告。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通过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满意度达99%。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