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980172-X-/2019-0621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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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租赁场地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一层、七层局部和二层、三层、四层,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4554.4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9558.83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995.64平方米),分别是:2号楼第一层2434.12平方米,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2号楼第二层3169.08平方米,为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2号楼第三层3881.22平方米,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含中介超市、便民服务超市)使用;2号楼第四层3881.22平方米,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使用;2号楼B栋第七层1188.83平方米,为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局、社保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场所使用。按照共同使用、共同承担(各承担50%)的原则,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承担50%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018年市级应承担的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需193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一)办公用房租金175万元

市、区共同租用的面积共计14554.47平方米,经测算,平均20元/月.平方米,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支付给永投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共计350万元,按照各承担50%计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应承担办公用房租金175万元。

(二)物业管理费18万元

经测算,市、区共同租用的面积共计14554.47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照2元/月.平方米计算,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支付给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共计36万元,按照各承担50%计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应承担物业管理费18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93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1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租金175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04项,选取结束308项,签约项目390项,履约结束464项,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