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9日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结合省市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着力建设“智慧普法”,不断增强普法的普及性、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践行法治原则,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学习对象
市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详见附件:2020年学法内容与时间安排表。
四、学习方法
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举办专题讲座、运用电子显示屏、手机定期推送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保证法律知识学习时间和效果;系统内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并撰写一篇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五、学习方式及制度
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运用电子显示屏、手机定期推送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的实际,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执法座谈和以案释法等,增强学法的实用性。积极参与全市组织开展的“七五”普法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家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年学法学习交流不得少于两次,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三)法制讲座制度。根据工作和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收听收看法治讲座专题片。
(四)自学制度。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好自学时间,并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增强学习效果。
(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拟提拔任用为科级干部的人员,在任职前应当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部门本单位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强化落实。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
(三)加强监督。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将适时牵头组织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学以致用。全体干部职工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提高法治思维意识,更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用依法行政业绩检验学法用法成效。
附件:2020年学法内容与时间安排表
附件
2020年学法内容与时间安排表
月 份 | 内 容 | 备 注 |
1 | 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 自学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自学 |
3 | 个人所得税法 | 自学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自学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自学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学 |
7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集中学习 |
8 | 公务员法 | 自学 |
9 | 刑事诉讼法 | 自学 |
10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自学 |
11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自学 |
12 | 宪法 | 集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