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1-041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及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及报告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及报告编制

1.2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北侧,起点顺接G56杭瑞高速,通过设置老营互通与既有杭瑞高速老营至板桥段及老营村片区衔接。并通过设置辅助车道与保山至泸水高速公路起点枢纽进行复合。路线整体向东南布线,完全避开白庙水库二级保护区,经大蒿村、阿家坝、施家庄,止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清白庄,设枢纽互通与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公路衔接。本项目主线全长16.031km。全线共设置隧道9960m/4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长度分别为 3220m、3065m) ,长隧道2930m /1座,中隧道745m /1座。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

主要控制点:瓦窑镇、阿家坝、清白庄

1.6预算:54.08万元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编制规范》(LY/T2492-2015)、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流程(GB/T26424- 2010)、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资料(2013年)等相关政策法规性资料,对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建设使用林地范围(包含永久暂用、临时占用),进行现状调查、林地权属核实、进行林地可行性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保障措施制定、林木采伐调查及作业设计等相关工作等相关工作。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如需要)、《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林地使用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林地使用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3服务地点:保山市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论证、验收,并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2020年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准文件或验收意见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社保机构出具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二环东路519号锦都大酒店综合楼三楼303号)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时,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地 址:昆明市二环东路519号

锦都大酒店303号

邮政编码:678000 邮政编码: 650216

联系人: 熊世林 联系人: 夏军

电 话: 0875-2120878

日期: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