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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50122-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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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0000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5个垂直管理机构,包括: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陵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垂直管理机构未独立财务核算)。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紧紧围绕交通强市建设目标,着力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

1.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新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能配置、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素质能力、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做好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2.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提升执法水平。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大讲堂、队伍整训、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等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执法能力培训和纪律作风教育,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通过案卷集中评查、随机抽查、点评研讨、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及跟踪检查等方式,着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增收”、逐利执法等行为,做到宽严相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压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加大对“两客一危一网”企业、客货运输站场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执法门类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二是做好服务。全面深入辖区企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送法进企业”普法工作,做实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传达,做好跟踪督导。三是全面梳理通报抄告。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机制,结合部门通报、周边州市及外省市抄告、问题线索移交等数据信息,全面梳理企业存在问题,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处罚信息少、风险程度低的企业做好针对性帮扶指导。四是梳理全年执法查处信息,对于“屡禁不止”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强执法监管,采取重点约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企业及其负责人予以处罚等手段,督促该类市场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行业秩序。

4.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运营行为。以新一轮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整治重点,深入查找和坚决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一是紧盯重点区域。紧盯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我市主要国省干道等七大重点区域,持续强化出租汽车(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普货夹带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对网约车政策落地实施情况持续跟踪落实。二是紧盯重要货运企业。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及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源头治超,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违章抄告、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三是紧盯重要时段。紧盯高校学生放假、务工返程高峰、高校学生返程高峰等时段,加强执法力量配备,细化执法勤务安排,最大限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紧盯重大问题线索。围绕12345、12328热线、网络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做到逐条过筛、深挖细查,不留“空白”,对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形成工作闭环,妥善高效解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22人。在职实有1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6,其中:离休0人,退休96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单位财务总收入22,355,987.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82,492,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2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53,495.63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457,812.37元,同比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2,282,492元,其中:本年收入22,282,4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82,4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497,308元,同比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单位预算总支出22,355,987.6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82,492,其中:基本支出20,570,200比上年预算减少494,800同比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712,292比上年预算减少2,508同比下降0.15%,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造成遗属补助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7,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2,292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和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1,4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20,3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8,335,9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000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较上年减少2,000,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4人次。

减少原因: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绩效目标:着力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3.腾冲市客运市场秩序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构建腾冲市规范有序、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客运市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73,900,较上年减少34,640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造成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9,425,835.45,其中,流动资产231,809.71固定资产17,154,440.8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2,039,584.86,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7,768.8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5,511.58。处置房屋建筑物2,124.67平方米,账面原值878,824.54;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60项,账面原值195,138.7,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资产使用收入20,000,其中出租资产234.2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0,00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