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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07_k/2016-05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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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为了确保2016年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市管理处领导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部门预算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2018年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6]9号)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由处长负责,成员由会计、出纳组成,业务具体由会计负责编制。现将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单位职责:主要工作职责是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代表政府对保山市500万元以上的公路投资建设管理,担负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还贷、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市本级公路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锁定、核查工作。

2、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全处共有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合同管理科、收费办五个科室。

编制人数19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6人,退休人员4人。

二、预算编制原则

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收入预算为87.83万元。经费全额拨款87.83元。

(二)在职人员支出预算数为73.0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5.63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38.57万元;(2)国家性津补贴2.43万元;(3)规范性津补贴3.38万元;(4)基础性绩效工资21.2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1万元。其中:(1)公务费4.56万元,该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寄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宣传教育费、印刷费等;(2)职教工会费2.61万元,该项是按规定提取;(3)福利费0.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三)退休人员支出预算数为14.97万元。其中:退休费14.81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为0元。

2016年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三公经费”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