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6年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市质监站领导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部门预算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中长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15]211号)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由站长负责,成员由会计出纳组成,业务具体由会计负责编制。现将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职责: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市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2016年在建项目188个,共计1742km。其中二级公路项目1个,计10km,农村公路187个,计1732km。
2、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全站共有办公室、财务室、安全科、质监科四个科室。
编制人数暂为10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0人。其中:男6人,女4人。均为汉族,领取独生子女费4人,领取妇女卫生津贴5人(含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预算编制原则
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收入预算为50.25万元。经费全额拨款50.25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数为50.2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万元。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1.98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24.39万元;(2)国家性津补贴1.6万元;(3)规范性津补贴2.11万元;(4)绩效工资13.8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元。其中:(1)公务费2.85万元,该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寄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宣传教育费、印刷费等;(2)职教工会费1.67万元,该项是按规定提取福利费和职教工会费等。(3)福利费0.03万元;(4)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万元。其中:退休人员退休费3.65万元,独生子女费0.03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元。
2016年“三公”经费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