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市财政局将市交通运输局继续作为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15]211号)要求,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资产财务科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交通安全、规费征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承担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码头和水运行业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工作。
全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基本建设科、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资产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审计室、地方海事局、交通战备办、组织人事科、总工办、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下设7个二级单位,即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公路管理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人数为38人(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2016年起将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财务并入市局统一管理,新增事业人员编制3人,在职在岗人员39人(行政人员31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5人)。市政府下达的机动车编制数为4辆,实有2辆。单位负担的遗属人数3人。2015年完成公路建设投资53.8亿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二是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三是零基预算的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按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四是定员定额的原则。即按财政供养人数、车辆数等基础数据,按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数为1332.03万元。经费全额拨款1276.9万元,上年结转安排5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数为133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63万元(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6万元);项目支出1003.4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数243.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85万元(含基本工资96.6万元,规范性津补,84.72万元,现行津补贴6.22万元,奖金7.54万元,绩效工资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6万元(含退休费44.18万元,独生子女费0.0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数为85.52万元,其中:公务费14.82万元(根据财政要求测算,每人每年0.38万元。该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寄费、电话费等);汽车燃修费7.5万元(包括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燃料费、维修费等);上年结转资金55.13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专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宣传教育费、印刷费、办案费等);福利费0.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7.61万元均按政策规定测算,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1003.4万元。
(1)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对全市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的公路勘察、交通量调查、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所发生的办公费用、差旅费、接待费等)。
(2)房租收入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支出)。
(3)沙浦公路建设配套资金591.4万元(主要用于沙浦公路建设费用)。
(4)中心城市公交车改制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车改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三公经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为0,与上年同期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0万元,因石油价格比上年同期数下降,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为60万元,因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降低。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公示表.xlsx】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