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地方公路、桥梁修建、养护、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及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下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在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参与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全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科、基建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7个科室。机构设置比上年设增加一个科室,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挂靠)。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2018年全市农村公路列养里程11624.393公里,其中:地方管省道 173.584公里,县道2345.566公里,乡道6325.049公里,村道2780.194公里。
2018年继续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强化养护目标考核,积极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目标规范化,日常养护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2018年坚持巡抽查考核制度,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及目标任务考核,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一是保持养护路况质量不下降、并有所提升;二是养护责任路段要做到经常性养护率达到80%~100%;三是公路绿化种植要逐步达到宜林路段不缺株;四是路况养护不掉分、不掉等,强化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坚持月巡、季巡抽查、半年检查考核,年终检查考核评定的养护管理原则。
2、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管理工作
2018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以开拓创新发展的理念,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好交通三个服务为目标,不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及技术业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⑴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管理。⑵.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科学决策、量力而行。⑶严格规范、技术标准、加强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⑷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⑸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检查督促、全方位的指导监督。⑹强化科学规划、标准规范化管理。
3、造价处2018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强化造价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现场检查2次,每次抽查计划项目的10%(约30项),并且造价处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委托,对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行使造价监督职责的5个项目,每年至少检查1次。二是料场调查,对保山市辖区内材料价格、料场位置进行调查工作,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为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及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造价分析依据。三是造价文审查,对市辖区内地方高速公路网项目及除省级直接实施以外的项目进行造价文件审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27,1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7,11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27,116.00元,其中:本年收入2,027,116.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7.116.00元(本级财力2,027,116.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27,1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27,1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116.00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80505款支出280,84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功能科目2140106款支出-基本支出1,746,2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027,116.00元。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847,116.00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
1、基本支出1,847,116.00元
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685,443.00元,分别为:基本工资746,592.00元,津贴补贴379,968.00元,绩效工资278,0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280,843.00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33.00元,分别为:办公费1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3,720.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3,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49,159.00元,福利费554.00元。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元,用于支付独生子女费。
2、项目支出180,000.00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分别为:办公费11,520.00元,印刷费6,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90,44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30,04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0.00元,同比增2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0.00元,同比增长20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主要是2018年由于机构职能改革,造价处挂靠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路政支队合并地方公路管理处,业务需要增加业务接待费10,000.00元(即保持原单位预算各5,000.00元业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0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职工增加8人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年人均公用经费核拨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增加原因是新增造价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经费80,000.00元,因工作需要,增加造价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经费。2018年由于机构职能改革,造价处挂靠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预算指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