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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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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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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内二级公路重点经济干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规划、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做好项目的报批、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指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科、收费管理办公室、技术科、合同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配合做好保山交投的相关工作,为交投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基础;做好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南伞公路、黄草坝至龙镇桥段改建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加大东山生态项目主道路管理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配合市局做好绕城、昌保、保施、腾猴高速公路融资协调和其它相关工作;务实高效抓好管理处内部管理。按照市交通总体工作部署和下达的工作目标开展好工作;配合政府和市局做好沙蒲公路移交相关工作;完成好其他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完成好市局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根据市局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和及时调整工作步骤,确保管理处工作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开展和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为是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5,79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5,79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5,79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515,796.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5,796.00元(本级财力1,515,796.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5,79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15,7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796.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分组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78.0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功能科目分组2140199-工资福利支出1,286,01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15,796.00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1,515,796.0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379,102.00元,其中:基本工资605,328.00元,津贴补贴306,756.00元,绩效工资237,2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778.0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54.00元,其中:办公费43,400.00元,手续费36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工会经费40,219.00元,福利费4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00元,用于支付独子费。

2、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管理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8,000.00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8,000.00元,同比增长10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因管理处以前年度都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不利于相关工作开展,现增加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管理处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在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

(三)领取独生子女费人数变动,独子费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预算指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