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本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海事监管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事监管业务主要有海上巡逻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反应、海上搜寻和救助、海上船舶溢油和排污监视、航标巡检、航道测绘等方面。随着船舶交通流量的大幅度增长,对海事巡航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海事监管范围扩大,从静态监管为主逐步走向动静结合的监管模式。水监体制改革后,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但仍存在水上监管能力,尤其是应急反应能力还比较弱,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过程: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转下达2018年度水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划的通知》(云航规划〔2018〕319号),2018年11月29日下达海事监管经费50,000.00元,专项用于航道、渡口(码头)养护、应急保通、应急船艇管养、应急演练及通航水域认定等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11月26日拨至市交投公司账户5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5日第28次党组会研究决定,拨付市交投公司。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水上搜救应急处置体系,制定了《保山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保山市水上搜救应急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沧江8号、9号全年完成水路客货运总周转量89.4万吨公里;投放旅游快艇6艘,海事趸船1艘。全年完成水路客货运总周转量89.4万吨公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确定了水上搜救应急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水上搜救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水上搜救应急体系,保障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水上险情和突发事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水上交通事件造成的损失。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2)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