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0-0630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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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水上安全监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升澜沧江共管水域水运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澜沧江流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月”、“云岭先锋”志愿者行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过程:局资财审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转下达2018年度水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划的通知》(云航规划〔2018〕319号),于2018年11月29日下达经费100,000.00元,用于水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巡查、专项行动开展、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召开会议、船艇养护。结余资金17,597.00元,拟用于支付2020年开展水上安全监督经费。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水上安全监督经费82,403.00元,其中,宣传教育费28,730.00元(笔记本17,730.00元、拉画笔11,000.00元),会议费53,673.00元(租车费9,000.00元、会议室租金2,500.00元、印刷费3,563.00元、伙食费12,450.00元、住宿费26,16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6号)中三类会议标准执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资产清理盘活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35号)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在两年内支出完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会议于9月17日召开,省地方海事局、思茅海事局、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以及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大理、保山5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海事局共80人参会,会后组织开展澜沧江小湾库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突综合演练;沧江8号、9号全年完成水路客货运总周转量89.4万吨公里;投放旅游快艇6艘,海事趸船1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首艘海事趸船投入使用,填补了水上交通无巡航、应急搜救母船的历史空白,使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为澜沧江小湾库区航运事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通过生动形象地讲解和演示,师生水上交通法规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尽快达到执行率100%,结余资金17,597.00元,拟用于支付2020年开展水上安全监督经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2)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