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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1-03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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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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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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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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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建前期推进。围绕“工程投资、生产调度、要素保障、安全质量”等重点,抢抓施工进度,优化施工组织,全力加快实施综合交通重点项目“929”工程,确保年底保泸、腾猴高速通车,昌保高速分段建成,保山机场改扩建主体工程年底完工,全力冲刺年度投资目标,顺利收官“十三五”。同时加大汇报对接,全力推动永平至昌宁、弥渡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等“互联互通”工程及国道G219泸腾、黄南公路项目前期和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前期,争取规划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开工。2.运输服务提升。紧盯GDP考核三项指标,持续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邮”融合、“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等重点,推进“公交都市”“城乡运输一体化”“保腾芒”一体化运营等试点创建,提升邮政寄递和公路、民航、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最大限度挖掘运输数量统计,力争完成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整合农村物流电商,加快推进乡镇快递物流电商中心建设,同步借助口岸优势,打通境外快递物流电商通道。3.抓治理保平稳。持续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确保行业治理取得成效,行业平稳健康发展。4.抓党建促业务。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紧盯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100%目标,对照标准查缺补漏,加快党建品牌化创建,立足行业实际打造特色亮点,实现党建与业务共融共促。5.抓廉政强队伍。对照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楚雄州交通运输系统腐败典型案例和“贪官五面典型”,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建设清廉交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9.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7.2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70.00万元、绕城高速与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功能置换及车辆分流方案研究编制项目咨询经费35万元,保山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经费260.00万元,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经费25.00万元,大瑞铁路工程经费49.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9.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9.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9.53万元(本级财力1992.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7.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0.6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70.00万元、绕城高速与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功能置换及车辆分流方案研究编制项目咨询经费35.00万元,保山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经费260.00万元,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经费25.00万元,大瑞铁路工程经费49.7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9.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10月较2020年10月减少2人,使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9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8.7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70.00万元、绕城高速与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功能置换及车辆分流方案研究编制项目咨询经费35.00万元,保山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经费260.00万元,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经费25.00万元,大瑞铁路工程经费49.7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28.06万元,在职人员大病医疗0.71万元,退休人员大病医疗0.30万元。

4.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补助12.90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3.86万元。

5.功能科目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454.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148.22万元,规范性津补贴196.59万元,国家性津补贴10.4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36万元,工伤保险0.33万元,失业保险0.17万元,残保金4.00万元,体检费3.00万元,办公费1.82万元,水费2.80万元,电费3.80万元,邮电费6.56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2.40万元,工会经费12.44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1.8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6.36万元,独子费0.05万元。

6.功能科目21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7.00万元,主要用于:(1)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57.0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7.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0万元;(2)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支出-咨询费300.00万元。

7.功能科目2140104-公路建设支出570.00万元,主要用于: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70.0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咨询费550.00万元。

8.功能科目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35.00万元,用于绕城高速与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功能置换及车辆分流方案研究编制项目咨询经费-咨询费35.00万元。

9.功能科目2140204-铁路路网建设334.79万元,用于:(1)保山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经费-基础设施建设260.00万元;(2)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经费25.00万元,其中:差旅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24.50万元;(3)大瑞铁路工程经费-基础设施建设49.79万元。

10.功能科目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200.00万元,用于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其他对企业补助20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分类2140106-公路养护2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补助资金200.00元,其中:隆阳区70.00万元,施甸县42.00万元,龙陵县41.30万元,昌宁县46.7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9.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20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深入清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种表现形式,积极落实制度要求,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共申报项目4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1496.7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4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7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2021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1.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编制完成保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送审稿)、保山市中长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保山市普通国道国土空间规划(报省级汇总)、保山市普通省道国土空间规划(报省级汇总)。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规划编制成果数量大于等于2份;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成果信息发布次数大于等于1次;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80%。

2.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弥渡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两条高速公路,2021年底实现工可和初设获批。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编制完成报告大于等于15项;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工可和初设获批等于2项;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2021年10月较2020年10月减少2人,使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