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制定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负责监督、考核执行情况;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组织检查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水毁(灾毁)报表等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县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调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纠纷,提供鉴定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全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建设管理科、造价科六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统计列养里程12559.74公里。其中:县道(含地方管养国省道)统计列养里程3590.14公里,乡道统计列养里程6244.09公里,村道统计列养里程2725.5公里。一是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省、市“四好农村路”实施意见及“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二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保山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8号)以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公路〔2019〕6号)要求,牵头推进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三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按照《保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进养护体制改革,指导昌宁县做好试点改革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考核奖惩制度,逐级签订养护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各季度末,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季度开展检查、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要求整改落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指导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加强一线养护技术培训,全面提升一线养护水平;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机制,按养护目标责任书要求,依据上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对2021年省补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执行“以奖代补”政策。五是围绕养护目标任务抓落实。紧盯农村公路养护重点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日常养护,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质量目标任务。
2.公路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造价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现场检查2次,每次抽查计划项目的10%(约30项),对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行使造价监督职责的6个项目(昌保、东绕城、保施、施勐、腾猴、昌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扩建工程),每年至少检查1次。二是有效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自采材料价格,每月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规范、统一各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项目材料单价信息,每年开展1至2次辖区内料场调查工作。三是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执行、工程费用支付和工程招标结果执行,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四是造价文审查,对市辖区内地方高速公路网项目及除省级直接实施以外的项目进行造价文件审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薪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79万元(本级财力258.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薪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薪资增加;项目支出1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240.79万元,其中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3万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1万元;其中:①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2万元;②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保)0.45万元;③30307医疗费补助(退休大病医保)0.04万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35万元;
(5)“2140106”--工资福利支出176.5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7.85万元;津贴补贴42.78万元;绩效工资30.79万元;工伤保险0.18万元;失业保险1.2万元;残保金2.4万元;医疗费(体检费)1.38万元。
(6)“2140106”--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万元。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8万元;②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③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万元;④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06万元;⑤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
(7)“2140106”--资本性支出1.2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
(8)“21401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其中:
①30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2.“2140106”--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
(1)“2140106”--项目支出--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1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96万元;②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18万元;③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74万元;④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公务接待费0.2万元;⑤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92万元。
(2)“2140106”--项目支出--保山市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经费8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46万元;②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74万元;③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2万元;④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本级财力支出258.7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0.79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2021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运转支出为240.7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6.73万元。其中
①“208050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27.43万元。
②“2101102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2万元;
③“2101102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保)0.45万元;
④“2101103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5万元,其中退休公务员医保0.49万元,公务员医保6.86万元;
⑤“2140106301”--工资福利支出176.5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7.85万元;津贴补贴42.78万元;绩效工资30.79万元;工伤生育保险0.18万元;失业保险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保金)2.4万元;医疗费(体检费)1.38万元;
(2)“214010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万元。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8万元;②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③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万元;④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06万元;⑤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
(3)“2140106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其中:①30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费)0.02万元;30307退休大病医疗-事业0.04万元。
(4)“214010630102”资本性支出1.2万元。其中:①31002资本性支出(一)-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
(5)“208050230299”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
2.2020年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
(1)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1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96万元;②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18万元;③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74万元;④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公务接待费0.2万元;⑤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92万元。
(2)保山市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经费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①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46万元;②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74万元;③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2万元;④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少变化,增减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增长0%,预计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2021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1.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
(1)总体目标: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大于等于5000万元。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县乡村道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分别达到88%、80%、74%。
(4)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县乡村道农村公路绿化率分别达到94%、70%、59%。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90%。
2.保山市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经费
(1)总体目标:一是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合理性控制,对全市公路工程建设造价概、预算文件审批形成长效有序的机制。二是有效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自采材料价格,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规范、统一各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项目材料单价信息,为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及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造价分析依据。三上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执行、工程费用支付和工程招标结果执行,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为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造价分析依据。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大于等于95%。
(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大于等于12次。
(4)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材料价格现场调查次数大于等于1次。
(5)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控制价审查时效等于14天。
(6)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全年到现场检查次数大于等于2次。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大于等于1%。
(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审单位满意率大于等于90%。
(9)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造价编制单位满意率大于等于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加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样表(地方处).xlsx】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保山市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经费).doc】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