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市、区)公路质监站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照《保山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开展“学思想、学指示、学部署,增认识、增学识、增干劲”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制定的《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重点抓好昌保高速、施勐高速、老营至板桥高速和重要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全市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形势基本稳步可控。
1.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作为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部署要求,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落实到我站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交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过程。累计组织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52次,集中学习研讨10次,撰写研讨发言材料8篇,专题党课8次,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8次,报告意识形态工作4次。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建立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按时按程序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提升素质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业务和素质培训,提高干部业务和素质水平。通过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3.监督工作实绩显著。一是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100%。在建监督项目26个,共计874.58公里,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其中高速公路项目4个,分别昌保高速、施勐高速、老营至板桥高速和永昌高速,共计230.20公里;二级公路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腾冲固自二级公路,共计50.059公里;三、四级公路21个,共计594.32公里。二是严格组织开展竣(交)工质量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累计组织开展36次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4份、出具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3份。主要完成保施高速第二阶段交工质量检测,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施勐高速第一阶段交工质量检测,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昌保高速第二阶段交工质量检测,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昌保高速绿化环保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完成东绕城高速绿化环保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份;完成腾冲固自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3次,路面工程交工检测1次;完成隆阳区蒲缥金家门前桑树地至侯家湾小团山村农村公路工程(第一期、第二期)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份;完成龙陵红旗桥和金田怒江吊桥交工质量检测1次;完成昌宁县耈街至珠街公路改造工程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1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三是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采取巡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原材料抽检、桥隧专项检查、平安工地考评抽查、汛期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质量综合督查等。质量督查方面,累计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巡查及专项检查7次、质量综合督查3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6份,督查通报1份,参加省级组织对老营至板桥、施勐高速路用原材料专项督查3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共发现问题195条,整改完成161条,34条正在整改,老板至板桥高速质量综合督查报告和通报正在整理中。安全督查方面,累计开展安全督查14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2次,分别对施勐高速上半年、老营至板桥高速下半年考评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6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认真开展质量强省活动。按照《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质强办发〔 2023〕9号)要求,高度重视质量强省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狠抓工作重点,层层落实,按照市强市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标对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是严格开展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由年度评价调整为季度评价,累计开展信用评价专项检查4次,下发通报4份。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网上查询、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公司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项检测机构等主要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工作情况、人员履约情况,设备、场地,涉及信用评价的失信行为等进行检查,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升综合能力和检测水平。六是畅通质量安全举报渠道。在施勐、昌保、瑞孟、永昌和老营至板桥高速等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置质量安全举报箱,及时化解、处理质量安全举报和网上舆情等事件,累计受理公程质量举报4件。七是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先后组织在建重点公路建设参建单位开展桥隧项施工质量安全培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平安工地建设宣贯培训、泸腾二级公路腾越隧道和老营至板桥高速苏家庄隧道突泥涌水应急演练等,使参建单位提升了业务素质、提高了突发事件处置技能。八是参加腾猴高速公路档案专项验收、完成腾猴高速竣工质量检测实施方案评审、参加腾陇高速竣工验收。
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讨论制定质监站领导班子分工,严格落实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完成对全站干部职工廉政家访。二是班子带头执行好质监站《廉洁自律“七不准”》《监督人员行为规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廉政规定》等制度,在开展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和检测单位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督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中,带头并督促质监站干部职工执行好《监督检查廉洁纪律公示》和《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确认书》,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支部学习、请示报告等制度。四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市纪委市监委2023年节日期间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五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8次,参加市局机关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18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系列专题片清风云南《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等,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讨论。六是加强节前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学习宣传、廉政提醒谈话,组织集中观看教育片《红色家风》,开展家风教训教育,确保全站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七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对照《保山市交通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自检自查的通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下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自检自查的通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检自查的通知》、《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等要求,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开展“政治体检”,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等,做到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5.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多措并举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适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决定后快速执行。二是推行站务公开,周一例会结束,及时安排工作,部署工作重点,做到目标时限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厉行节约,艰苦创业,提高节约意识,降低发展成本,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约用水电、在思想上形成了以站为家的主人翁精神。四是严格工作纪律,落实《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廉政家访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活动信息提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检测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285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859.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759.84元,增长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759.84元,增长6.5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调入1人,二是人员正常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285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776.98元,占总支出的91.31%;项目支出160083.00元,占总支出的8.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759.84元,增长6.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004.84元,增长5.85%;项目支出增加19755.00元,增长14.0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调入1人,二是人员正常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2776.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4976.98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8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160083.00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支出。一是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100%。2023年在建监督项目26个,共计874.5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项目4个,分别昌保高速、施勐高速、老营至板桥高速和永昌高速,共计230.20公里;二级公路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腾冲固自公路,共计50.059公里;三、四级公路21个,共计594.32公里。二是严格组织开展竣(交)工质量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组织开展36次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4份、出具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3份,项目分别是完成保施高速公路第二阶段(K26+300~K33+492.337)交工质量检测,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施勐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第一阶段(K0+000-K18+400)交工质量检测15次,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昌保高速公路工程第二阶段(K24+520~K44+976.561)20.456公里的土建工程、交安工程交工质量检测,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完成86.388公里绿化环保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完成东南绕城高速公路37.537公里绿化环保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份;完成腾冲固自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3次、11公里,路面工程交工检测1次、7.6公里;完成隆阳区蒲缥金家门前桑树地至侯家湾小团山村农村公路工程(第一期、第二期)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2.1公里,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1份;完成龙陵红旗桥和金田怒江吊桥交工质量检测1次;完成昌宁县耈街至珠街公路改造工程路基工程交工质量检测1次、14.24公里,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三是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采取巡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原材料抽检、桥隧专项检查、平安工地考评抽查、汛期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质量综合督查等。质量督查方面,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巡查及专项检查7次、质量综合督查3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6份,督查通报1份,参加省上组织对施勐高速和老营至板桥高速路用原材料专项督查3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2份。共发现问题195条,整改完成161条,34条正在整改,老板至板桥高速质量综合督查报告和通报正在整理中。安全督查方面,开展安全督查14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2次,即对施勐高速上半年、老营至板桥高速下半年考评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6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认真开展质量强省活动。按照《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质强办发〔 2023〕9号)要求,高度重视质量强省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狠抓工作重点,层层落实,按照市强市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标对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是严格开展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由年度评价变成季度评价,开展信用评价专项检查4次,下发通报4份。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网上查询、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公司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项检测机构等主要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工作情况、人员履约情况,设备、场地,涉及信用评价的失信行为等进行检查,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升综合能力和检测水平。六是积极配合完成上级部门督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285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2759.84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调入1人,二是人员正常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7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7477.44元,基中:事业单位离退体支出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677.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7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371.69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598.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057.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15.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1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1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1483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0%。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514830.85元,其中: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160083.00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元1384747.85。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0.00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我单位2022年与2023年均无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100160.06元,其中,流动资产712.36元,固定资产99447.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07.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31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