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5091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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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行政单位);

2.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行政单位);

2.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6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3人离休0人,退休133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局党组牢固树立实干为先的导向,锚定现代化开路先锋发展的定位,全力推进综合交通各项工作。2024年,全市综合交通投资完成79.88亿元,累计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7.49亿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向上争取预算内补助等资金共7.53亿元。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0.03%;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21.7%;水上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0.1%;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0.12%;航空旅客和货邮吞吐量增长5.16%;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下降20%;邮政业业务总量增长20%。各项经济指标均已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22853公里,较2023年增加461公里,等级公路占比97%;实现5个县(市、区)通高速,76个乡镇(街道)、956个建制村(居委会)实现“三通”,76个乡镇(街道)已通三级路61个,通三级路率达80%;9751个自然村已通畅8377个,通硬化路率达86%。一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七个方面工作。

第一是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一是突出政治统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统筹,以“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周一例会等制度落实为抓手,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2024年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党纪学习教育“每周一学”11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班子成员开展宣传宣讲17次、讲授专题党课5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干部在线、交通网络培训及各类能力素质专题培训,全年共参训218人次。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系统化统筹、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研究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强化“年初抓谋划、年中抓推进、年抓验收”的闭环管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落实专题研究、动态管理、跟踪问效机制,持续加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全面完成“扩先提中治软”晋位升级目标,配强各党支部班子,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集中开展“提振精气神实干建新功”主题活动,认真开展“三走三访”活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党建引领促先行、交通强市当先锋”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推动组建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及行业工会,加大对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关注和服务力度把行业党建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统筹做好干部“减负”和“赋能”工作。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2024年以来,选拔2名干部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晋升4名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主办、1名二级主办、2名三级主任科员(三级主办、6名四级主办职级完成2批次4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全部配齐配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科级领导干部配备进一步规范,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落实《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做好考核结果评价运用工作,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健康体检、工会慰问等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措施,持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五是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管理和引导,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坚决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意识形态领域安全。2024年,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0条,上报党委政务信息139条。六是严肃开展整治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3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综合问题、选人用人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结合《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保山市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任务,主动对照检查,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努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达成。坚持精文减会,规范检查考核,强化调研实效,严格公务接待,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督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七是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进行入户走访5,深入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消费帮扶等活动。

第二是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高速公路方面。“能通全通”工程中,施勐高速路基、桥梁、隧道分别完成86%、65%、75%;瑞孟高速(保山段)控制性工程有序推进。“互联互通”工程中,链子桥至勐糯高速已纳入施勐高速同步实施;老营至板桥高速路基、桥梁、隧道分别完成51%、42%、82%;永昌高速(保山段)控制性工程正在推进;昌链高速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已获批,控制性工程进场道路已开工建设,项目被列入全省高速公路领域首批缓建调续建项目调整清单名录;弥昌高速工可已获批,初设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查。二是国省道改造方面。G219泸腾二级路用地手续已补正上报自然资源厅审查,高黎贡山腾越隧道主洞掘进完成54.9%;黄勐二级路有序实施,路基、桥梁、隧道分别完成48%、34%、59%。三是农村公路方面。全年农村公路新改建任务目标402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危桥改造任务目标17座、村道安防任务目标466公里,已全部建设完成。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14公里,已全部实施完成。四是铁路方面。大瑞铁路高黎贡山隧道正洞开挖19公里,完成55.4%,隧道所有辅助通道均已转入正线施工,隧道井下拌合站建成。蒲缥站房由1500平方米扩至2500平方米,2025年2月可实现开工建设,年内可建成;站前广场主体工程正在抓紧实施。蒲缥公铁联运物流园一期已建成、二期项目正在实施。保泸、芒腾猴铁路已分别纳入国家、省“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项目。五是民航方面。保山机场跑道延长正式用地已获批,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将在今年上半年正式投用。六是水运方面。全市11座便民码头纳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规划,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可研、初设、航评、水保已获批

第三是运输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全力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围绕加快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聚焦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段和重点节假日,加强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物流有序流通。大瑞铁路大保段客货两旺,2024年保山火车站、北火车站累计运输旅客500万人次、货物558万吨,较去年分别增长23%、24%;保山机场、腾冲机场省内外航线有序恢复,两个机场全年累计执飞省内外航线26条、通航城市19个,起降航班12462架次,完成旅客吞吐量12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488吨;水路客运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0.06%。以“保交行”平台为主的“定制客运”经营收入突破亿元大关。二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行动。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年行动方案》及道路运输、铁路、民航、水运、邮政快递5个子方案,分领域推进优质运输服务提升工作,完善客运输站场标识标牌,推广定制客运、电子客票、适老化公交线路、一键叫车服务,优化出租车经营服务,推动网约车合规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推进网络货运、公铁联运和多式联运发展,提升货运物流水平。三是试点示范成效显著。2024年,龙陵县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施甸县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第一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县,昌宁县、腾冲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推介交流。

第四是绿色交通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一是绿美交通建设圆满收官。扎实推进绿美交通三年行动(2022—2024年),建成绿美公路4084公里、绿美服务区6个、绿美机场2个、绿美火车客运站1个,涌现出了隆阳区板桥镇“党建带群建”、腾冲市“绿美交通+旅游”、龙陵县龙江乡打造“花园式”沿江公路等一批绿美交通建设示范典型,超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任务。二是扎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截至目前,全市已提交审核407单(其中报废货车297辆、新购货车25辆、更新公交车5辆、更换动力电池80辆),补贴发放375人,补贴金额1464.7万元(其中补贴已发放914.4万元,正在发放550.3万元)。三是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整改任务3件,保山市交通运输领域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2023—2025年)扎实推进。

第五是法治交通建设深入推进。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全力推进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执法支队“交通执法大讲堂”暨队伍整训活动以交通执法、案卷制作等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30余次。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配合做好“综窗改革”,按照“受审分离、进必授权”要求,授权综窗政务服务事项119项。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企业安静期”,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优化综合交通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落到实处,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第六是行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预警报送机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库、预案库、案例库,抓牢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工作,2024年行业国家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可控。着力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二是行业秩序持续规范。采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部门联动和路面稽查等措施对行业乱象进行专项整治,持续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61人次,检查车辆18704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876件,查处非法客运案件49三是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全市3个超限检测站累计称重检测各类货运车辆28.8万辆次,检出超限运输车辆605辆次;检查道路货物源头企业138家,纠正违法装载车辆816辆次,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案件85起,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共劝返超限超载车辆4026辆次。

第七是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一是“两个责任”有力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自身管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二是预防教育扎实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每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律观念。2024年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次,开展任前任职廉政谈话40人次。三是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制定《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每周一学”。班子成员到挂钩联系党支部讲纪律党课5次,各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28次;指导局属党组织围绕“六项纪律”、“四个看一看”等专题,开展学习研讨153次、廉政警示教育60次,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清廉交通建设严实开展。研究制定《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对标出台“1+10”工作方案,围绕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等权力集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将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具体工作的强大动力。五是干部监督管理持续加强。进一步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外出报备、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印发实施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制度,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严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杜绝酒驾醉驾,自觉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964255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29870.76,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80.00,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14999.60元,增长5.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9784.71元,增长5.7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44785.11元,下降91.95%。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用资金、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等项目资金;二是其他收入大瑞铁路保瑞段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较上年金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9688419.45。其中:基本支出34838855.29,占总支出的49.99%;项目支出34849564.16,占总支出的50.01%;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32505.99元,增长5.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4018.79元,下降2.12%;项目支出增加4486524.78元,增长14.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较上年增加增加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用资金、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38855.2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87215.56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163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基本支出人均174194.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49564.1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5166.4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0771300.00元,已将资金按时拨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切实了提升中心城市公交服务能力,维护公交行业稳定,推动中心城市公交车行业新能源车占比提升。

2.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用资金986274.90元,按照“一次性报批、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推进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2024年完成了用地报批手续。

3.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保山市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资金185166.4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资金。

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2167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用。

5.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春节慰问活动经费52000.00元,主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慰问16家建设单位或企业,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节慰问工作。

6.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大瑞铁路保瑞段征地拆迁工作经费37637.70元,为了进一步推进大瑞铁路建设,该费用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法律顾问费等。

7.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代扣代缴征收个税返还手续经费910.99元,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用于办公用品、耗材等支出。

8.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2000000.00元,用于日常运营支出,拓展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提供快捷的公众出行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升政府公众服务能力。

9.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5956451.51元,为确保政府信用,按时归还已列入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支出责任为0的沙蒲一级路农发行贷款。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咨询市财政,我局于2018年11月18日第10次和2019年11月26日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将灾毁抢修补助、源头治超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补助、以奖代补建养费、路政联动标准化补助等存量资金借给沙蒲公司,用于归还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11月份到期本金。2022年市委第5届第一轮巡察要求我局进行整改。目标完成巡察整改。

10.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航空航线补贴及航线协调补助资金700000.00元,全力保障了保山航空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市、区政府“五网”建设,立足于完善航线网络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旅游事业发展。

1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民航项目前期经费412353.46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项目前期经费。

12.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1054300.00元,用于绕城高速国开基金还本付息,绕城高速已于2019年12月建成,2020年6月通车运营,目前已在顺利运营。

13.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交通运输局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18000.00元,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1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网络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元,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OA办公平台文件传输,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邮件收发,公文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服务监督电话、电子政务网络、行业专网、信息安全和系统运行维护的正常运行,有效的保障了单位设备正常运行及安危,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15.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74441.30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

16.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中缅陆水联运通道方案研究经费197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通道方案研究报告编制经费。

17.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保山市地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135978.25元,主要用于危桥改造工程逐年加固,安保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并逐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素质、养护技能、专业规范化养护水平,不断加强和提高农村公路综合交通一体化水平。

18.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信创资产购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

19.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170794.00元,主要用于在建多条高等级公路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计划落实好督查检查,着重专项督查及过程巡查,确保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到位。

20.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信创资产购置经费157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

21.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1613064.00元,主要用于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全部工程款。

22.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信创资产购置经费2394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

23.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764190.63元,主要用于保障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的基本条件和日常运行,不断提升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国家便利运输高质量发展。

24.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52.64元,主要用于补缴以前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

25.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信创资产购置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

26.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遗属补助经费190832.00元,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发放遗属补助。

27.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8.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713876.38元,主要用于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29.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发放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32844.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0%。与上年相比减少6763841.70元,下降1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710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40630.1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41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707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0469.87元;就业补助52.6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64元;抚恤666421.60元,其中:死亡抚恤666421.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做实单位部分,增加施凤英、赵文全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0997.8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60997.8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00872.37元、事业单位医疗30853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1178.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411.04元。支出与预算基本持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7100890.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4%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33821935.38元,其中:行政运行4591931.6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441.30元,公路建设2167200.00元、公路养护2391967.46元、公路和运输安全355960.40元、公路运输管理19321232.38元、海事管理30000.00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659202.18元;民用航空运输412353.46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2353.46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2866601.21元,其中: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2741300.00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25301.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85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63852.00元,其中购房补贴6385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住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300.00元,决算为25227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653.33元,增长10.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决算为243579.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55%,完成年初预算的6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0.00,决算为86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5%,完成年初预算的40.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746.33元,增长1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51.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51.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300.00,支出决算为252275.55,完成年初预算的68.3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653.33元,增长10.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决算为243579.55,完成年初预算的6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00.00,决算为8696.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仅服务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完成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746.33,增长1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93.00,下降51.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093.00元,下降51.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项目工作检查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合交通运输督导检查产生的接待9批次7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产生的接待2批次1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5104.15比上年减少108945.79,下降3.52%,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办公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和接待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7469.62元、印刷费45301.50元、水费11963.34元、电费65778.07元、邮电费130862.86元、差旅费129064.00元、会议费2826.00元、培训费2044.00元、公务接待费8696.00元、工会经费566969.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579.67元、其他交通费1504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678521206.12元,其中,流动资产654789306.96元,固定资产21613599.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18299.3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9806.8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1571.87。处置房屋建筑物2124.67平方米,账面原值878824.54;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23项,账面原值355476.7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出租房屋3510.55平方米,账面原值3384544.55,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00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738.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148.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790.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42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