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内一、二级公路重点经济干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规划、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做好项目的报批、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指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处圆满完成了2014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属于其他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决算总收入10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8万元,占总支出的94.55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51万元(2名退休职工购房补助),占总支出的5.45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单位(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9万元。与上年107.08万元减少-5.99万元,减幅-5.93%。主要是职工调出工资减少数。
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共计支出7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支出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8.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支出10万元(2013年支出为替地方公路管理处代管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对比增加-10万元增幅-100%。
(三)开展工作情况:
2014年,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领会贯彻2014年交通工作会议提出的方针和奋斗目标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强化内部管理、合理调整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充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措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管理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推进。
1、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工作,即:(1).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用债劵置换方式进行偿还;(2).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向其他单位借款、欠施工单位工程尾款进行债务重组工作,以便用债劵置换方式进行偿还债务。
2、2014年,管理处在市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按期归还了所欠金融部门的部分贷款和部分拨付了自保腾公路“三改二”以来所欠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和原材料供应商的工程施工和材料价款。
3、主动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积极推动沙蒲公路建设顺利进行,国道G320线保山境内沙坝至蒲缥段改建工程建设于2014年2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4月25日正式破土动工。工程开工以来,管理处在沙蒲公路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问题协调对接、项目资金管理、融资手续配合、工程现场设计变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55%。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45%,与上年107.08万元减少 -5.99万元,减幅-5.93%。主要是职工变动引起工资变动减少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7.13 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0.13万元减少0.13万元,减幅为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保山市重点公路管理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保山市重点公路管理处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增减少0.13 万元,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