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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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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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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编办【2013】29号文确定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及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对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参与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和工程费用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各方的合法利益;参与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处及时审查市属交通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做好投资控制,完成2015年近984.7公里农村公路、13座索改桥、以及密班二级公路等约8亿元的造价文件审查,节约投资近3000万元。

2、加强造价监督检查,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带队,对二级公路及全市农村公路进行了造价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规范的造价行为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通过参加综合检查、验收检查,加强农村公路造价监督,及时发现计量支付、新增单价、变更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规范造价行为,控制投资。

3、管理处及时收集上报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发布《保山市公路工程地方性材料价格信息》,为农村公路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提供依据,配合省厅造价局对五县(区)市砂、石材料料场及价格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砂石、材料料源信息库。

4、加强造价从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将全市公路造价从业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从业人员参加造价培训并取得资格证。

5、管理处相关技术人员积极参与东绕高速竞争性谈判、G320国道改造(三段)协议修改、与省公投4条高速建设框架协议修改建议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决算总收入2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5年较之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拨入我处经费增加,是由于我处2015年度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并轨工资调整,新进人员工资发放,造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2014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4年对比情况支出减少5.04万元,减幅度为15.5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于2013年年底开办,2014年上级拨款49万元,用于支付开办管理处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3万元。2014年对比情况,减少4.94万元,增减幅度为15.26%,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于2013年年底开办,2014年上级拨款49万元,用于支付开办管理处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2015年较之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拨入我处经费增加7.26万元,是由于我处2015年度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并轨工资调整,新进人员工资发放,造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2014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