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道路运输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抓实民生实事,优化运输服务
1、全力推进建制村通客车。落实2018年建制村通客车滚动计划,完成2018年建制村通客车率99.23%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了偏远山区、冷僻山村农民群众出行条件,扎实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2、加快农村客货综合服务站建设。督促企业加快昌宁县漭水综合服务站、勐统综合服务站、温泉小龙潭综合服务站、隆阳区潞江综合服务站建设、改造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与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领域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逐步构建“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3、加快站场建设步伐。推进小永物流园区、保山东部综合客运枢纽站、腾冲旅游客运站、腾冲货运站、保山现代物流中心(工贸园区)、施甸县城客运站、施甸物流中心、昌宁旅游客运站和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提升站场服务水平。
4、加快运输信息化提速升级。一是抓“互联网+”等技术创新,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保交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全面实行客运实名制售票、检票乘车,提升检票率,检票率达90.54%。三是推进客运联网售票。四是启用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五是开通了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节约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
5、推动从业资格管理便利化。一是开通从业人员不在岗报停路径,明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申请从业资格类别不在岗从业的相关规定;二是建立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联动,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便利化服务,实现了从业资格报名“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三是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再要求持有货运《从业资格证》。
6、推进旅游客运改革。贯彻落实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全市落实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做好市场调研、数据统计及分析、包车客运行政许可材料准备、运力投放、退出机制、升级改造现有汽车客运站等相关工作,规范包车客运市场,推进运游融合发展。
7、继续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公交与农村客运融合衔接发展。二是配合公交办做好中心城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三是督促腾冲市、龙陵县运管局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做好省级“公交都市”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创建方案。四是督促龙陵公交车站综合项目建设。五是落实公交出行宣传周,开展了以“公交出行、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8、持续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网约车监管平台。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市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出租汽车市场。四是进一步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公布考试大纲,公布考试题库,制定考试考务工作流程,正常组织开展网约车、巡游车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9、严格落实货运车辆“二检合一”。2018年全市共 1138辆货运车辆享受到“二检合一”改革红利,累计减少检测费用15632元。
10、着力推进运输服务绿色发展。加强联动,开展营运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完成了全市2531辆注册营运黄标车辆淘汰工作,按期100%完成目标任务。
11、深化驾培改革,提升行业服务。一是深入推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驾培服务模式改革,进一步保障了学员的权益,基本满足了学驾需求,规范了驾校管理。
第二、严抓行业整治,强化市场监管
1、加强客、货运市场监管。一是联合交警和治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针对保山客运站周边出租车乱收费等违章问题,组织开展了客运站周边客运环境整治,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三是以路检路查为抓手,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周边营运秩序的整治力度。
2、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旅游客运企业监管力力度。
3、加强维修市场监管。一是多渠道多形式铺开绿色维修宣传工作,强化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二是引导一、二类维修企业使用绿色环保维修新工艺处理三废。三是持续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
4、加强驾培市场监管。为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持续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
第三、加强经济分析,提升运输能力
建立一季度一分析一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全市道路运输经济运行情况及动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客运周转量172862万人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1.96%,完成货运周转量938014万吨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7.17%,完成总周转量955300万吨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7.07%,圆满完成2018年市政府下达的公路客货周转量稳增长17%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决算报表中车辆为33辆,实际单位在用车辆是7辆,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封存拍卖及报废的26辆车在2018年未还未取得相关手续文件,资产管理系统及财务不能冲减账务,所以决算报表依然是33辆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9,695,57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52,000.00元,占总收入的84.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143,570.00元,占总收入的15.48%。本年总收入增加9,343,570.00元,增幅30.78%。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05,500.00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725,900.00元(其中津贴补贴增1,940,000.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退休费统筹外部分清算增加3,000,500.00元。2、其他收入增加138,070.00元,为罚没办案返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9,298,043.37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2,000.00元,占总支出的85.38%;项目支出5,746,043.37元,占总支出的1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总支出增加8,946,043.37元,增幅29.47%.增加主要原因:按人事劳资相关规定调增工资总额形成预算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659,456.6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基本支出经费不够,去年培训费232,263.00元、邮电费70,832.00元、会议费54,728.00元、工会经费236,890.00元、咨询费60,000.00元、印刷费83,565.00元,在项目支出列支弥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5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205,500元.主要增加项目及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725,900.00元(其中津贴补贴增1,940,000.00元,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增资;2018年增加绩效考核奖预算386,400.00元;公积金2017年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预算,2018年在工资福得中预算,共1,463,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300.00元(主要是培训费增加150,000.00元,差旅费等减少);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增加1,616,000.00元(其中退休费统筹外部分清算增加3,000,544.00元,公积金2017年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预算,2018年在工资福得中预算,共1,463,500.00元);
2018年支出费用人均水平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7%。人均办公费1,207.78元每人每年;人均水费442.89元每人每年;人均电费740.36元每人每年;人均招待费72.25元每人每年;人均公务用车费745.81元每人每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6,043.37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659,456.63元,减幅10.3%。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基本支出经费不够,去年培训费232,263.00元、邮电费70,832.00元、会议费54,728.00元、工会经费236,890.00元、咨询费60,000.00元、印刷费83,565.00元,在项目支出列支弥补,其实是在费用支出上厉行节约初有成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52,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8%。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其中:工资福利用支出24,82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3.97%;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77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26%.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05,500.00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725,900.00元(其中津贴补贴增1,940,000.00元,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增资;2018年增加绩效考核奖预38,400.00元;公积金2017年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预算,2018年在工资福得中预算,共1,463,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300.00元(主要是培训费增加150,000.00元,差旅费等减少;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增加1,616,000.00元(其中退休费统筹外部分清算增加3,000,544.00元,公积金2017年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预算,2018年在工资福得中预算,共1,463,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年终政府绩效考核奖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3,30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8%。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33,309,7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800.00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600.00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00.00元,完成预算的65%。
“三公”经费总额年初预算数178,000.00元、上年决算数为175,600.00元、本年决算数为126,800.00元。与上年决算对比下降了48,800.00元,与本年初预算对比少支51,200.00元,变动的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三公经费支出结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8,800.00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000.00元,下降28%;变动的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年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0.00元,下降30%。变动的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00.00元,占91.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0.00元,占8.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6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决算报表中车辆为33辆,实际单位在用车辆是7辆,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封存拍卖及报废的26辆车在2018年未还未取得相关手续文件,资产管理系统及财务不能冲减账务,所以决算报表依然是33辆车,但车辆使用费实际只是在用的7辆公车产生的费用,本着账务遵重事实的原则,为使账实批配符合逻辑,本次决算公开中所公开的车辆数为实用的7辆以及7辆车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0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符合接街条件的上级工作检查、各县区及市及工作人员间工作关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全市运管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950,000.00元,上年决算数3,928,700.00元,与上年决算对比下降了21,300.00元,下降了1%。变动的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公用经费支出结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5,798,946.55元,其中,流动资产20,953,719.29元,固定资产44,845,227.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8,746.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74,541.40元,固定资产增加745,79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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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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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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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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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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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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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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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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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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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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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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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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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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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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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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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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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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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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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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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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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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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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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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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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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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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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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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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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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98,946.55
|
20,953,719.29
|
44,845,227.26
|
32,772,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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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9,7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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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32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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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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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市财政按《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51号,根据运管系统罚没收入入库情况,以保财预【2018】123号下达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列入“21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用于交通行政府执法办案相关工作运转开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由市运管局组织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做了综合的评估,对执法成本及绩效开展预算及成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共5,953,800.00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结余397,526.63元. 执行完成9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结余397,526.63元. 执行完成93%.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年度计定成效.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达到预计工作 目标,满意度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更好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按规定公开.在下年度吸取经验更好的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项目执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进度管控,可以更好的进行项目绩效各方面的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局安排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共60,84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运管局对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成本及使用绩效做综合的评估,对使用成本及绩效开展预算及成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共60,840.00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执行了60,840.00元,结余0元. 执行完成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执行了60,840.00元,结余0元. 执行完成100%.完成了项目计定的产出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年度计定成效.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达到预计工作 目标,满意度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管控好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更好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按规定公开.在下年度总结经验更好的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项目执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进度管控,可以更好的进行项目绩效各方面的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按云运职[2018]260号文件,安排的2018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为了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经费共128,3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由市运管局从业资格管理中心组织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交通运输市场从业人员及考试情奖品做了综合的评估,对从业资格考试成本及绩效开展预算及成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共128,300.00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执行了128,300元,结余0元. 执行完成100%.全部用于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成本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018年执行了128,300.00元,结余0元. 执行完成100%.完成了年度资格考试预定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了年度计定成效.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达到预计工作 目标,满意度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统筹安排好资金使用,更好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按规定公开.在下年度总结经验更好的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项目执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进度管控,可以更好的进行项目绩效各方面的自评工作.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道路运输管理局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机构规格:副处级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资产财务科、监察督察科、政策法规科、运输市场秩序科、运输站场监督科、从业人员管理中心、执法信息网络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大队11 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5 个正科级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人员编制: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编制155 名。其中:
党总支书记兼局长1 名(副处级),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 名(副处级),副局长3 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 名(11正1 副);派出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 名(10 正10 副)。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 维护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市场秩序稳定健康发展。保证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安全生产。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39,695,570.00元, 总支出39,298,043.3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部门有专门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各种会计规范、收支制度建全。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更好的成实现部门绩效目标。
(2)自评指标体系
单位对部门结合单位职能职责,针对单位绩效管理各种措施,结合内部控制各种制度,工作各方面都有完整的自评指标及评价体系。
(3)自评组织过程
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年度各项工作执行绩效情况进行自评,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评价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年度整体投入资金规模共39,298,043.37元。保证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年度内执行各项工作目标,按工作展进度,整体投入资金规模共39,298,043.37元,顺利维护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工作目标。
(3)产出情况分析
年度内完成39,298,043.37元预算资金的使用产出规模,顺利维护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工作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保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成单位职责职能相关各种工作目标。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进一步优化各种工作之间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发挥更大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总结经验在下一年度更好的统筹运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时时进行进度分析,能有效保证全年工作统筹及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
2018年单位共有其他收入6,143,570.00元。
分别为:保财建【2018】123号市交通局拨的罚没返还执法办案经费5,953,800.00元; 云运职【2018】260号省运管局拨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128,930.00元; 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局拨的公益性岗位补助60,840.00元。
2、“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为残疾人保障金131,150.44元。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交通费”为支付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1,358,200.00元。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为本年清算审批发放的住房补贴1,622,586.17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为397,526.63元。为其他收入项目结余。
4.“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没有除教育收费以外的资金收支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