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依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范围内,负责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的报表和资料,按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三是受理和审查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材料,编制受监工程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拟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四是按相关规定及监督计划对受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对从业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五是汇总监督检查资料和数据,对质量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是参加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起草工程质量等级鉴定书。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2018年在建项目监督情况:在建项目241个,共计1837.41km,质量监督覆盖率100.00%。其中高速公路项目4个,分别是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保施高速公路、腾猴高速公路,计209.52公里,二级公路项目2个,计40.20公里,农村公路235个项目,计1587.6公里。2018年,10km以上转序项目共8个,计145.716km。
2. 2018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在目前已完工交验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交工验收项目1个,交工验收合格率100.00%,项目为缅甸密支那至班哨公路先期改建工程(2个合同段)。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3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为7.14%。其中合格工程12个,优良工程1个。分别是隆阳区2015及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个合同段)、施甸县由旺至红旗桥公路(2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养护大中修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4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腾冲市2014年国有林场沙坝林场鸡素洼至陡山公路改造工程。计336.89km,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8份。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管理
年初,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为全年的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根据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监督工作。同时根据我市高速公路监督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和《保山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了我市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省质监局督查
我根据我市高速公路监督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和《保山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了我市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今年以来,质监站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处置工作,始终将举报投诉工作作为为民解忧办实事的重要渠道和窗口,严格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提升工作质量,妥善处置质量举报投诉问题,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2018年,共受理质量举报2件,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为满意。
6.配合市局完成沙浦公路现状移交桥梁涵洞质量复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0,426.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426.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223.07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收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93.58元资金,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6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2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514.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16.81元、医疗费增加8,286.70元。
2、公用经费收入增加14,729.49元,其中:差旅费增加1,916.96元、培训费增加5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575.40元、邮电费增加10,453.65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元、办公费减少3,036.52元、手续费减少4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0,42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426.20元,占总支出的85.92%;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4.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223.07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93.58元资金,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6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2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514.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16.81元、医疗费增加8,286.70元。
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9.49元,其中:差旅费增加1,916.96元、培训费增加5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575.40元、邮电费增加10,453.65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元、办公费减少3,036.52元、手续费减少40.00元。
3、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0,426.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223.07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93.58元资金,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6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2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514.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16.81元、医疗费增加8,286.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6%,人均129,200.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9.49元,其中:差旅费增加1,916.96元、培训费增加5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575.40元、邮电费增加10,453.65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元、办公费减少3,036.52元、手续费减少40.00元。
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4%,人均6,4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高速公路质量监督与管理,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0元,主要原因:用于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生的差旅费121,770.00元、办公费22,429.20元、培训费2,514.00元、邮电费3,002.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710.00元、公务接待费5,574.80元,发生的项目支出合计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42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223.07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93.58元资金,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6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2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5,14.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16.81元、医疗费增加8,286.70元。
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9.49元,其中:差旅费增加1,916.96元、培训费增加5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575.40元、邮电费增加10,453.65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元、办公费减少3,036.52元、手续费减少40.00元。
3、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67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67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72,7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0%。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72,753.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4.80元,完成预算的3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74.80元,完成预算的37.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9,425.2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574.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74.8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单位新增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与监管任务,需要省质监系统相关单位的技术指导,公务活动中发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发生5,574.8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发生5,574.8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发生5,574.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2018年单位新增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与监管任务,省质监系统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公务活动中发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人均48元/人。未超标准接待。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本单位不涉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23,112.54元,其中,流动资产22,060.52元,固定资产101,05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217.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724.04元,固定资产增加37,506.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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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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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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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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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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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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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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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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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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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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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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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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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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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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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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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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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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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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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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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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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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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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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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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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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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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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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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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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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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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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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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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十三五”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空前,且多数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技术难度大,迫切需要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省级政府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保政办发[2017]50号),明确了全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由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按照《保山市地方高速公路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及平安工地考评的相关通知,确定每年开展分别开展质量综合检查1次,专项检查1-2次,日常巡查每年不低于2次,安全综合检查1次,专项检查1-2次,日常巡查每年不低于2次,每年进行一次平安工地考评。每次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前,都制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率、检查组成员等相关事宜。项目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保政办发〔2017〕50号)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保山市地方高速公路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办法》、《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高速公路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综合督查组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隐患,并督促指挥部牵头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上报我站进行复查;加强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加强原材料的抽检,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清场、不合格的工程不投入使用。并鼓励采用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市辖高速公路提供质量监测、安全管理、技术审查咨询、试验检测、安全评估监测等有关技术服务。从省交通运输厅、省厅质监局多年对高速公路的监管经验看,上述方式是行业管理多年管理经验的总结创新,在省级监管的蒙文砚等高速项目中取得较好效果,我局从2017年开始通过上述工作方式加强在建东绕城、昌保、保施、腾猴等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平安工地考评中取得实效,有必要在未来的项目监管中广泛推行。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财政批复预算为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按照高速路建设质量安全进度,项目资金200,000.00元全部执行完毕。其中:用于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生的差旅费121,770.00元、办公费22,429.20元、培训费2,514.00元、邮电费3,002.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710.00元、公务接待费5,574.80元,发生的项目支出合计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经费按照完成情况申请,资金使用审批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质量检查、安全检查次数55次,实际完成55次;
质量指标: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办节率达100%;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
成本指标: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发生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积极协调关系,确保资金到位,保障高速路建设需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100%.
社会效益: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和资金管理保障等措施,促进项目建设速度、提高质量,保障实现高速路通畅率100%,地高速路安全、便捷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速路建设监督项目开展率,年初目标值为检测项目全面开展,实际开展检测项目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80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项目经费执行过程中,市公路质监站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有法可依。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有编制数10人,实际在职人员9人。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依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范围内,负责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的报表和资料,按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三是受理和审查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材料,编制受监工程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拟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四是按相关规定及监督计划对受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对从业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五是汇总监督检查资料和数据,对质量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是参加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起草工程质量等级鉴定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市公路质监站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促进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监督、高速路安全质量监督等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市公路质监站收入合计1,420,426.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426.20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度市公路质监站总支出1,420,42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426.20元,占总支出的85.92%,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4.0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市公路质监站认真梳理了所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节支管理、绩效管理等事项。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落实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48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一是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听取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二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为评价工作的 具体实施机构。三是制定评价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四是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时间、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要求事项。
②组织实施
一是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二是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市公路质监站根据部门职责设立市公路质监站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内容包括: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完整准确,已具体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预算配置情况,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层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善;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一次活动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①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355.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90.39元,资本性支出9,900.00元。②项目支出。2018年度项目支出200,000.00元。用于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生的差旅费121,770.00元、办公费22,429.20元、培训费2,514.00元、邮电费3,002.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710.00元、公务接待费5,574.80元,发生的项目支出合计200,00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4.80元,完成预算的3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74.80元,完成预算的37.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无同城接待及超标准接待等违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574.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74.8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单位新增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与监管任务,需要省质监系统相关单位的技术指导,公务活动中发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
(3)产出情况分析
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一方面反映出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立未深入研究,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4)效果情况分析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和对高速公路安全质量监督等项目督查情况,2018年度我站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考评分值为91分。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2)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供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3)依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种违反、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