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内二级公路重点经济干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规划、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做好项目的报批、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指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管理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挂钩帮扶方案、深入做好“转走访”工作。一年来管理处配合市局四次到挂钩村、户开展 “挂包帮”“转走访”挂牌服务和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了任务的分解和责任的落实。
做好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南伞公路黄草坝至龙镇桥段改建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了工程顺利进行,加大东山生态项目主道路管理力度,确保了按期完成目标任务;配合市局做好绕城、昌保、保施、腾猴高速公路融资协调和其它相关工作;务实高效抓好管理处内部管理。按照市交通总体工作部署和下达的工作目标开展好工作;配合政府和市局做好沙蒲公路移交相关工作;完成好其他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完成好市局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根据市局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和及时调整工作步骤,确保管理处工作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开展和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30,28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283.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94.80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收入增加184,850.3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3,610.00元,津贴补贴减少25,764.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7,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9,334.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73.57元,医疗费增加14,396.00元。
2、商品和服务收入增加29,084.4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799.44元,水费增加6,772.35元,电费增加7,835.75元,差旅费增加6,38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增加1,132.30元,邮电费减少1,306.99元,工会经费减少2,533.42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增加2,060.00元,其中:退休费增加2,000.00元,奖励金增加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0,2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283.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94.80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4,850.3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3,610.00元,津贴补贴减少25,764.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7,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9,334.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73.57元,医疗费增加14,396.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9,084.4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799.44元,水费增加6,772.35元,电费增加7,835.75元,差旅费增加6,38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增加1,132.30元,邮电费减少1,306.99元,工会经费减少2,533.42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60.00元,其中:退休费增加2,000.00元,奖励金增加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0,2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94.80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184,850.37元,商品主服务增加29,084.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6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28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94.80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184,850.37元,商品主服务增加29,084.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8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1%。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98,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9%。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698,386.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0元,减少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2018年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14,186.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186.46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75.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75.52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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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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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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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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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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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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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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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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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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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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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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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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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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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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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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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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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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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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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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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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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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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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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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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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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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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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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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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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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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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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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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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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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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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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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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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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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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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管理处无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实有编制数19人,实际在职人员15人。主要职能:负责市内二级公路重点经济干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规划、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做好项目的报批、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指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市重点处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促进公路建设等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市重点处收入合计193028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283.00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市重点处总支出19302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283.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市重点处认真梳理了所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节支管理、绩效管理等事项。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落实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48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3)自评组织过程
第一,前期准备
①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听取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为评价工作的 具体实施机构。③制定评价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④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时间、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要求事项。
第二,组织实施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②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市重点处根据部门职责设立市重点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内容包括: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完整准确,已具体细化。②预算配置情况。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层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善;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一次活动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6998.5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44.43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无同城接待及超标准接待等违规情况。
(3)产出情况分析
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一方面反映出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立未深入研究,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4)效果情况分析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督查情况,2018年度我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考评分值为96分。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二是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供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三是依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种违反、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
7.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管理处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