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在建项目监督情况:在建项目241个,共计1837.41km,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其中高速公路项目4个,分别是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保施高速公路、腾猴高速公路,计209.52公里,二级公路项目2个,计40.2公里,农村公路235个项目,计1587.6公里。2018年,10km以上转序项目共8个,计145.716km。
2、2019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在目前已完工交验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交工验收项目1个,交工验收合格率100%,项目为缅甸密支那至班哨公路先期改建工程(2个合同段)。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3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为7.14%。其中合格工程12个,优良工程1个。分别是隆阳区2015及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个合同段)、施甸县由旺至红旗桥公路(2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养护大中修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4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腾冲市2014年国有林场沙坝林场鸡素洼至陡山公路改造工程。计336.89km,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8份。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管理
年初,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为全年的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根据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监督工作。同时根据我市高速公路监督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办法》和《保山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了我市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省质监局督查
我站根据督查计划,认真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共督查10次,同时接受和配合省厅质监局开展了2019年度桥隧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省厅基建处对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省厅汛前安全检查、配合市局开展了2019年第三轮安全生产、反恐维稳、扫黑除恶综合督查。
5、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今年以来,质监站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处置工作,始终将举报投诉工作作为为民解忧办实事的重要渠道和窗口,严格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提升工作质量,妥善处置质量举报投诉问题,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2019年,共受理质量举报2件,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为满意。
6、配合市局完成沙浦公路现状移交桥梁涵洞质量复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5896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964.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8538.21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收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6528.6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3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18488.00元、绩效工资增加10244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2271.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4262.50元、医疗费减少7926.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61785.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737.76元。
2、公用经费收入减少29248.39元,其中:差旅费减少3181.96元、培训费减少994.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1209.20元、邮电费增加1244.88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40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0.00元、办公费增加10021.2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637.80元、租车费增加900.00元、印刷费增加9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658964.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516.87元,占总支出的89.91%;项目支出167447.54元,占总支出的10.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资福利支出增加266528.6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3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18488.00元、绩效工资增加10244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2271.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4262.50元、医疗费减少7926.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61785.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737.76元.
2、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9248.39元,其中:差旅费减少3181.96元、培训费减少994.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1209.20元、邮电费增加1244.88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40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0.00元、办公费增加10021.2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637.80元、租车费增加900.00元、印刷费增加9700.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32552.46元。
主要是2019年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及重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1516.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090.67元,增长22.21%,主要是因为2019年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0%。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93.58元资金,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6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2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48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514.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16.81元、医疗费增加8286.70元。
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9.49元,其中:差旅费增加1916.96元、培训费增加580.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575.40元、邮电费增加10453.65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元、办公费减少3036.52元、手续费减少40.00元。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0%,人均5563.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447.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552.46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用于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生的差旅费122119.00元、办公费27787.50元、培训费2100.00元、邮电费3024.0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580.00元、公务接待费937.00元,租车费900.00元,发生的项目支出合计167447.5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96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8,538.21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资福利支出增加2661528.6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30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18488.00元、绩效工资增加10244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2271.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4262.50元、医疗费减少7926.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61785.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737.76元.
2、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9248.39元,其中:差旅费减少3181.96元、培训费减少994.00元、职教工会经费增加1209.20元、邮电费增加1244.88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40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0.00元、办公费增加10021.2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637.80元、租车费增加900.00元、印刷费增加9700.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32552.46元。
主要是2019年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及重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85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859.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14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2019年单位部分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支出98141.9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购房补贴支出30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1888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418883.17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7.00元,完成预算的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7.00元,完成预算的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4063.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37.80元,下降8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37.80元,下降83.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406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3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2019年单位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与监管任务,省质监系统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公务活动中发生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人均58元/人。未超标准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本单位不涉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81157.23元,其中,流动资产40.95元,固定资产81116.2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41955.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019.57元,固定资产增加105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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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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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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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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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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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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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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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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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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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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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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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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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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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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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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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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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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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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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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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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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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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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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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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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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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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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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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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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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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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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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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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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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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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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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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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552号)、《云南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0〕639号)及《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抽检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基建〔2012〕7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保政办发〔2017〕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了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范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我站对全市安全质量监督职责范围确定为:负责对全市纳入地方高速公路网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鉴定工作;负责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养护质量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工作,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成永良(市公路质监站负责人)
副组长:赵峥(市公路质监站副站长)
杨成智(市公路质监站副站长)
成员:施军燕、侯凤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9年安排造价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200000.00元,到位167447.54元,到位率83.7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除财政收回32552.46元外,专项经费167447.54元已全部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9年,在建项目241个,共计1837.41km,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其中高速公路项目4个,分别是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昌保高速公路、保施高速公路、腾猴高速公路,计209.52公里,二级公路项目2个,计40.2公里,农村公路235个项目,计1587.6公里。2019年,10km以上转序项目共8个,计145.716km。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在目前已完工交验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交工验收项目1个,交工验收合格率100%,项目为缅甸密支那至班哨公路先期改建工程(2个合同段)。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3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为7.14%。其中合格工程12个,优良工程1个。分别是隆阳区2015及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个合同段)、施甸县由旺至红旗桥公路(2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养护大中修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6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龙陵县2014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腾冲市2014年国有林场沙坝林场鸡素洼至陡山公路改造工程。计336.89km,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8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1)2019年年初预计受监督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受监督单位满意率100%;(2)年初预计投资执行到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投资执行到位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由于财政2019年11月收回未使用项目经费32552.46元,造成执行率未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尽快达到执行率100%。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规范保山市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
总体评分88.37分(相关评分表附后)。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质量综合督查计划,检查时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抽检工程实体指标及原材料质量等方式进行。同时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步进行检查。
2020年我市在建地高网建设项目共有3个,按计划对每个项目开展1次质量综合督查,共计划开展质量综合督查3次.二是质量专项督查计划,对项目施工各阶段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主要原材料使用等质量管理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2020年计划对负责监督的3个在建地高网建设项目计划开展专项督查5次.三是开展交工验收项目,2020年底计划对昌保高速、腾猴高速开展交工验收检测四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保障需要,保证各项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①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②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④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建议: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有编制数12人,实际在职人员11人。主要职能: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市公路质监站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促进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监督、高速路安全质量监督等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市公路质监站收入合计165896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964.41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度市公路质监站总支出1658964.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516.87元,占总支出的89.91%,项目支出167447.54元,占总支出的10.0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市公路质监站认真梳理了所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节支管理、绩效管理等事项。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落实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一是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听取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二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为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三是制定评价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四是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时间、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要求事项。
②组织实施
一是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二是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市公路质监站根据部门职责设立市公路质监站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内容包括: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完整准确,已具体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②预算配置情况
市公路质监站中期支出规划、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层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善;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一次活动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①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7884.4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194.46元。②项目支出。2019年度项目支出167447.54元。用于开展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生的差旅费122119.00元、办公费27787.50元、培训费2100.00元、邮电费3024.0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580.00元、公务接待费937.00元、租车费900.00元,发生的项目支出合计167447.54元。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7.00元,完成预算的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7.00元,完成预算的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4063.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37.80元,下降8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37.80元,下降83.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4063.00元。
(3)产出情况分析
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一方面反映出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立未深入研究,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4)效果情况分析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和对高速公路安全质量监督等项目督查情况,2019年度我站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考评分值为98.37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2)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供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3)依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种违反、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质监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