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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1-0113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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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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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保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1.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建立完善法治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体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调整设立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谁执法,谁普法”局面,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运输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中,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组对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为责任领导,局政治法规和行政审批科为责任科室,各责任主体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稳步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2次。  

4.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 2025》《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及时反馈对《法治保山建设规划( 2021-2025)(征求意见稿)》《 保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5.制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或要点及分工方案,并组织落实。今年制定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上年末及时向保山党委和政府、交通运输厅上报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交通运输建设工作情况。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涉及交通运输的立法起草和意见征集、计划落实等相关工作,对相应的修改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今年对市司法局牵头《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拟稿)》等多个立法草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二是及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对现行的法规政策进行了自查,落实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不合理处罚规定的清理工作。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和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保山市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优化服务,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和营商环境一是推进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引导6家具备资质的驾培机构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开展普货从业资格培训和结业考核。截止20217月,全市完成了500余名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结业考核工作。202131日起,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即可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改革以来,办理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442本。20214月在腾冲市运管局建设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点,解决腾冲及周边考生报考从业资格的路途远、成本高等问题。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监管任务落实,强化服务,积极承接省厅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指导配合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接下放职能。认真落实行政权力取消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取消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核准、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测试认定三项行政确认事项纳入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取消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的行政裁决事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一并办理备案。三是推进机动车“三检合一”。继续推进普通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全市12户实现“三检合一”和“交钥匙工程”的检测机构,2021年至今共检测“三检合一”的普货车辆9198辆,直接减少检测费用101178.00元。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网上平台开展业务办理,引导办事群众和法人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促进省级业务系统和统建平台业务数据对接共享。五是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窗口建设,实行领导值班制,对窗口人员实行标准化管理,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实行“马上办”,对施工许可实行AB角办理和资料不符合内容一次性告知,简化设计审查审批流程;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达到100%六是加强“互联网+”建设。完善确认“互联网+政务”平台服务事项42大项131项子项,“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清单 304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七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认了9项监管事项清单,从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等8个方面组织开展了20余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都拟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完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抽查清单,全市交通系统随机抽调了90余名执法人员,共抽查了202家交通运输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相关企业,并要求限时整改,整改结果按时上报辖区交通运输局。利用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将被抽查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公示。同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在办公场所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确保检查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313项。八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按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强化超限超载治理。深入开展货运源头整治,持续开展联合整治,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强化安全领域治理,改造完成动态监管系统,着力推广不具备车辆限速功能或装置的运输车型升级改造和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对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车辆视频防碰撞安全运行系统安装,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贯彻治理工作,对全市常压罐车运输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排查上报并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推动驾培、交警考试系统联网对接,督促滴滴出行加快在我市合规划进程。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保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废止的,及时予以废止。  

(五)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做出重大决策时,按《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积极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出现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追究责任的现象。二是畅通沟通反馈渠道按要求决策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意见研判分析并及时反馈。三是组织专家或者机构进行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或者决策中的专业性内容,组织专家或者机构进行论证并记录,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六)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一把手带头讲法学法用法,今年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带领干部职工学法2次,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的在线学习,同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加强法治培训学习全市在职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均在线学法。2021年组织全市在职干部职工集中轮训工作,轮训中对民法典热点问题和行政执法实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逐步提升队伍法制水平。市、县交通执法单位还自行组织各类法治讲座及培训班,执法人员参训率100%。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法律顾问除审核全局各类经济、行政管理类合同,对客运转型升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要工作提供法律性意见和建议,还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关键阶段,参与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均聘用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法制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法治培训。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学法制度,落实一把手带头讲法学法用法,制定《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是加强党的理论和党内法规学习。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廉政党课、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内容,深入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结合实际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制定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以法律约束行政权力,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八)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结合路政宣传月、“诚信交通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安全生产月、国家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和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走访业户30家以上,深入乡镇进行法治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业务咨询100余次,深入驾培、货运、客运、出租、公交、维修企业,组织召开从业人员座谈会,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以来共组织送法入企活动11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九)政务公开。一是成立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二是明确工作分工及责任人,在执法信息收集、上报、汇总、审核、公示等各环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传达准确、顺畅、及时。三是先后制发了一系列行政决策及配套监督文件,对行政执法公示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四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行政执法过程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和双随机抽查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五是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和法制部门的监督。8月以来,正在推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5件。以公开、透明、务实、廉政、高效为核心,以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为目的,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意见簿、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专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反馈处理情况,大大提升了规范执法的监督效能。  

十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在所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上均有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合理解决诉求的告知提示;二是依法应诉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1年我局未发生原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责令重作等情形,也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  

十二经费保障。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制度,法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在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普法培训、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以及普法设施、器材等各方面给予有效保障,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520日,我局召开了保山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全面查找当前交通运输执法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聚焦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梳理出保山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23个,制定了《保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二是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端午节前夕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端午期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制作了《保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手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切实维护好货车司机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调研、走访、座谈会,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走访企业33家,座谈服务对象238人次。12328投诉电话事项做到即接即办,受理举报投诉146,办结141件,其中执法投诉处理受理举报投诉2,办结2件,群众满意率100%。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对违章驾驶员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开展普法教育50人次,开展约谈教育18次,约谈企业19户,约谈个人15人,解决了从业人员资格证管理、货车非法改装等问题,在宣传政策法规的同时拓宽了执法手段,多方式的解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说理式执法,得到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好评和认可。三是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优化12328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针对督导发现的“驾驶员反映道路运输证逾期经常被罚款,但部分司机经常在外难以及时返回办理,执法机构为从业人员排忧解难的方法不多,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立即整改,每月加强对年审临期的货运车辆信息的梳理排查,对于年审即将到期的车辆,通过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驾驶员,提前安排车辆审验事宜;加强审验办理流程宣传,用好信用承诺,探索合理代办方式,驾驶员本人无法回车籍所在地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代办;广泛宣传,让驾驶员和企业熟悉“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通过系统网上办理相关道路运输业务,进一步落实普通货车异地检测、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网上办理工作,逐步解决了驾驶员常年在外无法返回办理业务的问题。四是开展行政处罚清理工作。组织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涉及交通运输领域外其他部门职能职责,但影响交通运输执法或安全发展的相关事项进行清理,并提交上报清理意见。五是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工作。扎实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全市50岁以下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体能训练和省厅系统执法全过程培训;组织参加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推广运用培训;组织参加第十六期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暨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基本技能提升与疑难问题解答培训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集中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曝光多起公职人员治超工作中的腐败问题;组织系统内收看了《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结合保山交通工作实际,端午节前夕印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端午期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和《保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手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切实维护好货车司机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执法队伍体能训练。组织开展50岁以下执法人员体能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身体素质,组织全市运管部门2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现场培训,以此为契机各县(市、区)运管局依托系统测试开展了执法全过程培训,不定期开展道路运输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公示”工作要求将执法结果录入信用保山系统进行公示,配齐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做到执法现场人员每人一台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加音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图片附有拍照时间、地点并记录基本情况,可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现状,记录违法行为状态,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案卷的规范性。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清单,明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中需要审核的事项,各县(市、区)运管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年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12个案件。通过案卷评查、举报投诉和日常监督结合公务员日常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将督查结果应用到平时考核测评中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四是组织采购执法音像设备。与省厅联系,并报市财政申请,下一步正式组织采购一批执法音像设备,组织2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部级标准版系统培训。开展了一次执法设备清查,对现有执法设备及分配情况进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和系统内证件进行了一次清理,清理了已失效的证件,同时对签名签章系统重新进行了匹配和清理。清理匹配完成系统启用后,目前全市通过系统立案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7起。五是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推行“四基四化”建设要求,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程度,加大经费保障等手段,每年配发行政执法设备,切实提高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度建设,对相关制度清理一批、完善一批。同时,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存在不足  

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上还不够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营造执法人员自觉参与普法教育、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氛围,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始终把“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结合非法营运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大客运市场、网约车、旅游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坚持严管态势,维护市场秩序,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行业抽查与安全检查相结合,达到全覆盖的目标,促进联合惩戒机制的形成。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