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旅行社业务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行业和市场管理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七条规定 | 法人 | 5日 | 不收费 | |||
2 | 导游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行业和市场管理科 | 【行政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3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四条 | 公民 | 5日 | 不收费 | ||||
3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4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5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6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7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四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8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 物或标本审批 | 行政许可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文物和博物科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5日 | 不收费 | ||||
9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一款 | 法人 | ||||||
12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二次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
13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三十三条 | 法人 | ||||||
14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4次修订)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
15 | 对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 法人 | ||||||
16 | 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六条 | 法人 | ||||||
17 |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连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八条 | 法人 | ||||||
18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二次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八条 | 法人 | |||||
19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法人 | ||||||
20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十条 | 法人 | ||||||
21 | 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一条 | 【部委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5月13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三条 | 法人 | |||||
22 | 对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 法人 | ||||||
23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5月13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条 | 法人 | ||||||
24 |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5月13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
25 | 对娱乐场所未建立文化产品内容自审和巡查制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十条 | 【部委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5月13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二条 | 法人 | |||||
26 | 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5月13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
27 | 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8 |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9 | 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0 | 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1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2 | 对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3 | 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者未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4 | 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5 | 对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6 | 对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7 | 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8 | 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条第二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9 | 对演出举办单位印制、出售超过核准观众数量的或者观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0 | 对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1 | 对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2 | 对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3 | 对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四条 | 公民 | ||||||
44 | 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5 | 对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6 |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八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7 | 对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四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8 |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五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9 | 对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0 | 对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1 | 对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行政处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修改)第五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2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3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4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5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6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7 | 对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8 | 对所经营的艺术品未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9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0 | 对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5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1 |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云南省内未经批准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等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3年6月1日施行)第四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2 |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结束后,未向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提交调查报告副本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3年6月1日施行)第四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3 | 对违反《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买卖书报刊号、音像制品盒号、许可证、准映证和营业执照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方法规】《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4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5 |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6 | 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7 | 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8 | 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9 |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0 |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1 |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2 | 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3 |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4 |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 公民 | ||||||
75 |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 公民 | ||||||
76 |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 公民 | ||||||
77 | 对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 公民 | ||||||
78 | 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公民 | ||||||
79 |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0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1 |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2 | 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第四次修订)第五十八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3 | 对未经批准进行水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1月23日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4 | 对建设单位擅自动工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意见书》的要求动工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政府规章】《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2006年10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5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6 | 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 法人 | ||||||
87 |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六条 | 法人 | ||||||
88 | 对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
89 | 对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六条 | 法人 | ||||||
90 |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六条 | 法人 | ||||||
91 | 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七条 | 法人 | ||||||
92 | 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七条 | 法人 | ||||||
93 |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七条 | 法人 | ||||||
94 | 对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人 | |||||||
95 | 对旅行社未履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九条 | 公民、法人 | ||||||
96 | 对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条 | 公民、法人 | ||||||
97 | 对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条 | 公民、法人 | ||||||
98 | 对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条 | 公民、法人 | ||||||
99 | 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 公民、法人 | ||||||
100 | 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 | ||||||
101 | 对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 | ||||||
102 | 对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 | 公民、法人 | ||||||
103 | 对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四条 | 法人 | ||||||
104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 法人 | ||||||
105 | 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四十八条 | 法人 | ||||||
106 | 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条 | 法人 | ||||||
107 | 对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条 | 法人 | ||||||
108 | 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一条 | 法人 | ||||||
109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一条 | 法人 | ||||||
110 |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
111 | 对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
112 | 对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
113 | 对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
114 | 对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五十五条 | 法人 | ||||||
115 |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六十条 | 法人 | ||||||
116 | 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六十二条 | 法人 | ||||||
117 | 对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六十二条 | 法人 | ||||||
118 | 对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六十二条 | 法人 | ||||||
119 | 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 公民、法人 | ||||||
120 | 对领队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改)第五十九条 | 公民 | ||||||
121 | 对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改)第六十条 | 法人 | ||||||
122 | 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改)第六十一条 | 法人 | ||||||
123 |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改)第六十二条 | 法人 | ||||||
124 | 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改)第六十五条 | 法人 | ||||||
125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 | 公民 | ||||||
126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 公民 | ||||||
127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且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公民 | |||||
128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一条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公民 | |||||
129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一百条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 公民 | |||||
130 | 对导游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八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公民 | |||||
131 | 对导游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八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公民 | |||||
132 | 对导游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八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公民 | |||||
133 | 对导游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八条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公民 | |||||
134 | 对导游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35 | 对导游未申请变更导游证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36 | 对导游未更换导游身份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37 | 对导游不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38 | 对导游未按规定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39 | 对导游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旅游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40 | 对导游在导游服务星级评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公民 | ||||||
141 | 对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导游信息变更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公民 | ||||||
142 | 对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在导游服务星级评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 法人 | ||||||
143 | 对导游执业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公民 | ||||||
144 | 对导游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公民 | ||||||
145 | 对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 | 公民 | ||||||
146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且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法人 | ||||||
147 | 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法人 | ||||||
148 | 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 | ||||||
149 | 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 | ||||||
150 | 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 | ||||||
151 | 对旅游团队领队违反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三十一条 | 公民 | ||||||
152 | 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
153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 | 法人 | ||||||
154 | 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 | 法人 | ||||||
155 | 对未被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或者旅行社及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六条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3月1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 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订)第五十六条 | 【部委规章】《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第二次修改)第十六条 | 法人 | ||||
156 | 对在线旅游经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
157 | 对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违规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2019年1月1日施行)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 | 法人 | |||||
158 | 对在线旅游平台违反规定,不依法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者未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2019年1月1日施行)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 | 法人 | |||||
159 | 对在线旅游平台违反规定,不依法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2019年1月1日施行)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三条 | 法人 | |||||
160 | 对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
161 | 对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 | 法人 | ||||||
162 | 对在线旅游经营者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部委规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 | 法人 | ||||||
163 | 对A级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者拒绝随团导游的讲解服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旅游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改)第五十四条 | 法人 | ||||||
164 | 对旅行社未参与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旅游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改)第五十八条 | 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