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1年度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我市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的调研及询价等工作,后接省厅通知:网上祭扫平台各地不用建设,统一由省厅建设;各州市继续开展烈士精神宣传、调研等工作。2020年11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年末结算资金未使用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全覆盖开展核查工作县(区)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
(2)烈士家属、参战退役人员投诉率为0,满意率达到100%。
(3)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240号)文件,到位资金120000.00元。我市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的调研及询价等工作,后接省厅通知:网上祭扫平台各地不用建设,统一由省厅建设,继续开展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2020年11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由于年底结算,资金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1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1年烈士精神宣传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根据本局召开党组会议纪要的内容并进行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核查工作县(区)覆盖率、烈士精神宣传覆盖范围为100%,完成积极开展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5次。质量指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2021年6月底前执行完毕,资金使用完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按进度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烈士家属、参战退役人员投诉率为0,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烈士祭扫平台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在云南省褒扬纪念工作群中发布。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2.02 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