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1年度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每年春节期间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伤残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家庭,市直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2021年共计支付慰问经费费109200.00元(市级承担部分),执行率99.6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完成慰问伤残军人50人,革命烈士遗属50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50人,烈士家庭6户,市直企业军转干部108人。
(2)春节期间完成走访慰问工作。
(3)全市重点优抚对象队伍、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去世1人,资金未使用400.00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项目预算期间对符合慰问条件人员再核实,对人员数据掌握更准确完整。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我局预算申请,下达文件保财社〔2021〕3号春节慰问经费109600.00元,全额拨付到我局零余额账户。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1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1年市委市政府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五县(市、区)实际慰问情况开具发票和慰问名册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报账的方式支付,实际支付109200.00元,由于春节走访慰问前期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去世1人,未使用资金400.00元,执行率达到99.64%。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项目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根据本局召开党组会议纪要的内容并进行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慰问伤残军人50人,革命烈士遗属50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50人,烈士家庭6户,市直企业军转干部108人。
质量指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春节期间完成走访慰问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重点优抚对象队伍、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稳定性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保办电〔2021〕2号)文件。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4.02 自评表.docx】
附件【4.02 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