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1年度省委省政府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41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春节慰问要求,我市代表省委、省政府对驻保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役军人开展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全市优抚对象整体反映良好。2021年共计支付经费208000.00元,执行率77.0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慰问基层连队、基层官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1批次;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2次。
(2)驻保基层连队、官兵稳定性达到100%。
(3)基层连队、官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市局结余15000.00元,施甸结余23500.00元,昌宁结余23500.00元,一是由于年末支付时未支付成功。二是开展慰问活动时间资金县(市、区)未收到第二批经费,以上资金均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市局结转15000.00元,于2022年已支付;施甸结余23500.00元, 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时也未使用是因为上年指标结转未及时结转到2022年,所以2022年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时该笔经费也未使用,已督促资金使用进度;昌宁结转23500.00元于2022年春节已支付。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口省级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通知》(云财社〔2020〕34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第二批)的通知》(云财社〔2021〕33号)文件,项目到位资金270000.00元。我市代表省委、省政府对驻保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役军人开展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全市优抚对象整体反映良好。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1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省财政下达省委省政府慰问项目资金270000.00元,此项目资金用于慰问基层连队、官兵,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2021年实际支付208000.00元,结62000.00元,结转2022年使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项目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根据本局召开党组会议纪要的内容并进行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慰问基层连队、基层官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1批次,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2次。
质量指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补助经费及时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教:驻保基层连队、官兵稳定性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层连队、官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6.02 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