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保山市军供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对宾馆进行维修维护,圆满的完成新老兵中转军供保障任务。2021年支出资金35200.00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完成部队接待人数480人次,均100%保障食宿;
(2)100%按计划完成各项宾馆维修维护;
(3)非税收入支出3.52万元,按照预算资金范围严格把控,完成全部开支。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疫情的影响,产出指标的人数未达到预算目标,主要是下半年的疫情加重,人员流动严格控制,过往部队减少导致接待官兵人数减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宾馆情况,确实做好官兵后勤保障任务。二是调整绩效预算方案,针对出现的问题,加强在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做到服务保障好、实施细节好、绩效预算调整好。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过往部队频繁。我站积极响应中央军委的号召,以站养站,用非税收入弥补维修改造经费。很好的完成年度的预算目标。
2、项目资金根据保财社〔2021〕170号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的通知,我站于2021年8月收到财政拨付3.52万元资金,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与同月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安排我站对自评做了详细部署安排,非税收入安排经费是军供站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开展。对项目资金从拨付到组织实施、合同签约、验收登记和完成付款等所有环节,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合同及施工是否规范及军供保障服务对象满意等绩效目标进行逐一自检自查,圆满完成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非税收入安排经费项目是保山市军供站的持续性项目,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非税收入支出的所有资金。
根据保财社[2021]17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的通知,我站于2021年8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35200.00元,在隆阳区新闻路51号军供保障宾馆,对宾馆的客房进行维修维护。并与同月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到站官兵600人次,实际到站官兵480人次,均100%保障食宿。因到站部队的不可预见性,未完成数量指标120人次,预算完成率80%,扣2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保障到站官兵及时食宿,无未完成的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到站官兵对我站的设施及服务满意率98%,已达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结合上年的自评,本年度在实施过程中更加细化,更加精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军供站非税收入支出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要就是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高效,更好地提供军供保障任务。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