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6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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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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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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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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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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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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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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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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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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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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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20分*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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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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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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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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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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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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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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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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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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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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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目标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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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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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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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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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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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市级企业军转干部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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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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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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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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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企业军转干部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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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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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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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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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伤残军人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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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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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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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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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革命烈士遗属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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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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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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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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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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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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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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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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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烈士家庭户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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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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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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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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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驻保部队应慰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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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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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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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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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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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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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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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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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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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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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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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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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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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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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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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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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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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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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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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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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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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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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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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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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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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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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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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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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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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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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军民团结,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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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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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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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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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服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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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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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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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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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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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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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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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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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保部队、退役军人群体、其他服务对象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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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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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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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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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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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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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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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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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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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一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在本年度分不同月份拨付我局;三是市直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前去世1人,该类人员在健康体检时间存在去世、放弃等情况,实际参加体检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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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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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一是2023年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将我单位所有资金列入项目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将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体检时间延长,对行动不便、异地等情况合法合规的就近就便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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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4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军供站职能,负责全市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为途径保山辖区成建制的新兵入伍、老兵退伍、部队调防、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等中转部队提供食宿和后勤保障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下设所属事业单位2个,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保山市军供站;服务中心(军休中心)与市本级统一核算,军供站独立核算。
3.人员编制
2022年我部门年末实有人数36名,其中:行政人员14名,事业人员22名;公务用车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的设定(结合各职能科室工作目标设定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重点支出安排率
(3)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
(4)“三公经费”变动率
3.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预算调整率
(3)支付进度率
4.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金使用合规性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产管理安全性
6.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2)完成及时率
(3)质量达标率
7.履职效益
(1)社会效益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总收入6753574.45元,总支出6753574.45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
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长期稳定,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及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步骤。
(2)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项目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2.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步骤,根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自评。
(2)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表及撰写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8.4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法规汇编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2022年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优抚及安置重点补助项目;“三公”经费方面,2022年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运行费合计63049.75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根据实际符合人员数开展工作及上级补助项目按照不同时间节点拨付。部门实际支付进度已按既定目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绩效评价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工作,全年所有项目均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2年度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春节慰问对市级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完成市级企业军转干部体检人数64人;完成对伤残军人慰问;完成对革命烈士遗属慰问;完成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完成对烈士家庭慰问;完成对驻保部队慰问;按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次数1次。
质量指标:经费100%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费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经费及时拨付。
成本指标:健康体检标准750元/人,实际体检人均700元,未超过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促进军民团结,社会稳定达到90%以上;全市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保持稳定性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驻保部队、退役军人群体、其他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春
节走访慰问,对企业军转干部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及时调整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补助资金按时完成发放;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对驻保团以上各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慰问,赠送每位退役士兵纪念品作为留念;结合实际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开展八·一生活困难走访慰问;及时做好退役军人应急事件,对服务管理对象及重点、困难信访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帮扶、思想疏导;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和县级处置上访、聚访、闹访和缠访事件等。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力度。
2.进一步细化项目指标,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体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
3.进一步完成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
4.进一步结合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和特点,科学预测,合理计划,不断加大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沟通协调,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完成任务目标“双监督”,保障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执行有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经业务经办科室及财务人员沟通协调,更好地监督各个项目完成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
2.将项目评价结果运用在年度预算中,为下年度项目目标设定提供更为精准的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