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市委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整合了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组建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保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已经宣布就位,“三定”规定初步方案已按程序上报审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