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加强科室之间的工作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周一例会学习制度。
第二条 例会召集和组织:
(一)例会召集。例会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逢周一上午8:30召开,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个小时。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主持。例会由局长主持(局长外出期间按局领导排序负责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
(三)会议地点。例会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会务服务工作。
第三条 例会学习的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局长或分管领导通报重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开展科室领学活动,分管领导安排当前或近期相关工作,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当前重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例会议程:
办公室负责草拟会议议程并提前报主持会议局领导审核。会议通常议程如下:
(一)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由参加上级或单项重要工作会议的同志负责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由办公室负责整理需传达学习的文件并安排好领学工作。
(二)开展科室领学活动。每个周一由一个科室自行确定一个学习主题并带领大家学习,学习内容为各科室职责领域内的所有相关知识,科室领学顺序为办公室、人事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商贸流通服务管理科、口岸管理科、电子商务科(电商办)。科室领学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如遇科室出差则由顺延的下一个科室领学,也可由科室申请提前领学。
(三)近期工作部署。主持会议领导外的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四)会议总结。主持会议领导就会议召开情况作总结发言,并就当前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五条 例会纪律要求:
(一)例会以学习交流为主,全体干部职工须按时参会,如有事不能参加例会学习的需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会议开始前未报备的视为缺习。
(二)例会不议定任何人事、财务和项目等事项,确需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按程序报请召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议定。
(三)凡会议上部署的工作,均应按各自职责抓紧办理,由办公室跟踪督办。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