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范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以下简称市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管理,做好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制定了《保山市供销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总则、信息联系点、信息联络员、信息工作要求、联系点管理、附则5章共15条内容。
(一)联系点的确定条件。
1.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较为完善,工作机制较为健全;
2.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关心和热爱供销合作事业,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联系点确定程序。
1.各县级社监事会以书面形式推荐上报市社监事会办公室;
2.市社监事会办公室对拟确定单位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考察;
3.市社监事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三)联系点的职责和义务
1.明确了职责:在市社监事会和各县级社监事会的指导下,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实准确、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及时向市社监事会反映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中的特色亮点、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
2.明确了主要任务: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和信息联络员职责,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完成联系点任务,确保信息的质量和实效;
(2)围绕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重大问题,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痛点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及时反映县(市、区)级供销合作联合社、乡(镇)基层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助力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合作金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
(4)反映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
(5)反映监事会在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
(6)完成市社监事会的专题、约稿等信息工作。
(四)明确工作和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各联系点应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负责联系点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送及反馈,与市社、县级社监事会办公室的联系沟通。
2.规定报送范围。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省、市社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反映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创新发展的情况;
(3)反映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开展为农服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有关监事会工作的调查研究报告;
(5)本单位工作总结、重要文件、以及会议、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动态信息;
(6)基层对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及相关科室的工作意见建议及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报告的其他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