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规范和联合发展,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6〕16号)精神,结合实际,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