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6〕24号)和《保山市供销社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市级农民合作社扶持办法的通知》(保供〔2016〕23号)文件精神,市供销社、财政局对县区供销社、财政局推荐申报的2016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检查,并报经市政府审核,拟推荐以下农民合作社为2016年市级示范社及建设项目补助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9月13日前向保山市供销社反映。
电话:0875-2208125。
保山市供销社
2016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