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2016年,全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保讨论办〔2016〕3号文件精神,以“抓合作社建设立社、社有企业发展强社”为治社理念,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科学发展,继续强化农民合作社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努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发展社有企业,大力拓展经营业务,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稳步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保山市供销社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及各县区上报的各种年终报表,在全面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决定对2016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予以表彰。
一等奖:腾冲市供销社 隆阳区供销社
二等奖:龙陵县供销社 昌宁县供销社 施甸县供销社
希望各县(市、区)的供销合作社再接再厉,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保发〔2016〕28号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和“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以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引领,以优化和创新农村服务领域供给为重点,着力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努力实现保山市供销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山市供销社
2017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