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单位基本信息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建[2017]7号)对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的预算批复,现予以公式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基本支出)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指导培训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五县区和乡镇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规范,养护质量不断提高,成效突出,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全处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科、农村办六个科室。
(二)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支出)
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图纸设计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预算编制原则及依据
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编制依据:以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数为依据。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即: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本单位无车辆编制,无车辆。
(三)工作开展情况
1、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基本支出)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指导培训工作。2016年全市养护列养里程为11252 公里,其中:隆阳区2963公里,施甸县1603公里,腾冲3159公里,龙陵1634公里,昌宁1893公里。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五县区和乡镇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规范,养护质量不断提高,成效突出,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全处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计划统计科、基建办六个科室。
2、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支出)
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图纸设计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有人员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3.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比上年同期增加36.42万元,增幅为41.75%,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比上年同期增加36.42万元,增幅为41.75%,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42万元,增幅为41.75%,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占预算支出91.91%;项目支出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幅为0%,占预算支出8.0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1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42万元,增幅为47.16 %,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6.49元比上年增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4.26万元,增幅为71.12%,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基本工资44.43万元、津贴补贴24.45万元、绩效工资2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6.9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8万元,增幅为8.81%,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其中:
(1)公务费3.99万元。其中:①办公费1.04万元;②邮电费1.65 万元;③差旅费1.30万元。
(2)职教工会费3.13万元。
(3)福利费0.04万元。
3、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二)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8.42元,同比减少100%,原因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统筹发放。
(三)项目支出(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业务经费)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幅为0%。其中:
1、办公费0.69万元;2、印刷费1.31万元;3、邮电费1.68万元;差旅费4.02万元;4、业务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支出1万元。
2017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行政机关运行经费。
五、名词解释
预算说明里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相关专用名词。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预算公开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0元,预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5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