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规模,提高工作效率、责任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使预算部门更好履行职责。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是全市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职责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陆交通行业管理,并制定和颁布有关管理办法;主管全市公路规划、修建和管理养护、质量监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协调市内各省管公路部门、运输企业、规费征收、公安交警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业务指导。
1.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24号)文件、《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24号)文件规定,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地方民航发展局、保山市地方铁路发展局牌子。根据其职责职能,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下设所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保山市渔船检验检测站牌子)、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加挂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牌子)、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
(2)人员编制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核定行政编制30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206人,其中: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155名,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编制12名、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3名、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16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围绕部门工作职责从履职效益、预算配置、执行、管理四方面对设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履职效益方面。一是经济效益。预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在建高速公路326公里,开工建设国省干道100公里,开工建设大瑞铁路大保段站场,机场改扩建。二是社会效益。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交通运输将着眼于规划纲要中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发展主线,推进现代交通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先行官的作用。三是生态效益。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以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节能减排为核心,促进交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在项目选址和建设阶段合理避让生态保护区。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2.预算配置方面。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交通工作目标任务,梳理工作计划,提出并全口径编报经费收支和项目支出预算。二是足额编报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类排序保重点。依据保山市“十四五”及中长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保山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四大领域,抓前期、推在建、做储备,实现“补短板、稳投资”为目标建立项目库。按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方案详实、绩效目标科学、支出需求合理、按建设时序、项目成熟度分类排序,预算事项编制完成后,按轻重缓急排序统一编报项目预算。四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按上年预算执行数压减申报。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在项目库储备及申报基本能满足部门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目标的实现为前提结合市级财力安排情况,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预算。所有开支事项对应预算指标,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并依据采购管理、经费收支、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二是跟踪预算的执行率。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额度下达情况,实时对接相关业务科室做好采购和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督促部门按项目要求准备资料,及时履行报批程序,统筹协调,有效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预算执行。三是加强绩效自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收支事项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自评价。四是严控三公经费。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情况。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办公、会议、差旅、培训等公用经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加强支出审核,量入为出,无预算不支出。
4.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执行;标准统一、归口统筹”的层级管理形式,具体划分为预算决策机构、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及预算实施机构三个层级。根据职责,在预算管理各环节,局属预算单位和内设机构对特定类型的业务事项由归口统筹部门统筹分配、汇总审核或审批权限的部门。其中,“三公”经费、采购、资产、信息化和工程类事项等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或审批预算计划、预算经费、指标分解及执行、计划调整,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5,988.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522.46万元,年中预算调整105,98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9,548.6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05,828.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4,522.4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支出105,828.34万元(基本支出4,208.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8%、项目支出101,620.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02%),年末结转结余16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要求,制定《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除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部门集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以及分散采购行为,进一步健全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根据《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接待服务事项及相关标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按照自评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依据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评价对象、评价依据、组织实施方式、评价方法按明确要求,最终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价标准。绩效自评由各相关科室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撰写自评报告,资财审计科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归纳分析,依据单位整体支出、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按照规定编写整体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自评得分94.78分,评价等级为“优”。自评结论如下: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公众出行服务水平核心,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法、务实的作风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科学,评价时分别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部门履职效果、履职效益方面进行量化评价,预算配置合理,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部门履职到位,履职效益明显,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各项事业取得良好成效。年超额完成交通运输投资、交通项目筹资额,重点建设项目、前期项目加快,公路质量监督、路政执法监管加强,积极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项目,推进数字化交通建设、促进交通便利化,较好提升公众出行水平,同时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升客货运服务水平。重点工作指标实现预期目标;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能保障部门年度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公经费控制率较好;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履职效益得到有效体现。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定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7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5: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2.96 |
86.4% |
过程 |
30 |
28.82 |
96.07% |
产出 |
30 |
30 |
100.00% |
效果 |
25 |
23 |
92% |
合 计 |
100 |
94.78 |
94.78%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保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从“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公众出行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推进交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提高交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确定了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长期目标。我局根据长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总体情况优秀。绩效指标共设置32个,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6个,部分完成3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④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
基本完成 |
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基本符合要求,设置相对合理,绩效指标全面,基本能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①绩效指标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 ②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③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基本完成 |
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基本符合要求,设置相对合理,绩效指标全面,基本能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
投入 |
预算配置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①预算编制是否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 ②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 |
已完成 |
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细化可执行 |
投入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已完成 |
人员编制为271人,在职人员人数2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61%,未超过核定的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较好。 |
投入 |
预算配置 |
基本支出保障程度 |
基本支出预算是否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是否留有缺口;是否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
已完成 |
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
投入 |
预算配置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已完成 |
2020年度“三公经费”总额40.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总额52.1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40.6-52.1)/52.1×100%,为-22.07%。 |
投入 |
预算配置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基本完成 |
重点项目支出104061.08万元(市本级100898.65万元,运管局3162.43万元),项目支出总额105828.34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8.33%。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数为年度整体预算,含追加及调整预算。 |
基本完成 |
2020年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预算完成数为105828.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9.85%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调整后的预算数-年初批复预算数)/年初批复预算数*100%(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部分完成 |
年初预算数为4522.4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剔除出追加金额),预算调整数为23.44倍。 |
过程 |
预算执行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已完成 |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3.8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0.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8.74%。 |
过程 |
预算执行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已完成 |
公用经费预算数为441.62万元,决算数为401.1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0.84%。 |
过程 |
预算执行 |
结转结余率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基本完成 |
年末结转和结余数160万元(为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支出预算数为105828.3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15%。 |
过程 |
预算执行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已完成 |
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160万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114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85.96%。 |
过程 |
预算执行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部分完成 |
政府采购预算276.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3.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0.23%。 |
过程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已完成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过程 |
预算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
已完成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
过程 |
预算管理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
已完成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
过程 |
预算管理 |
项目组织管理 |
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监管到位。 ①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 ②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③项目监督管理规范; ④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
已完成 |
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监管到位。 ①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 ②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③项目监督管理规范; ④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
过程 |
预算管理 |
绩效自评有效性 |
①按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②自评表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是否包含部门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相关资料。 |
已完成 |
①按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②自评表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包含部门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相关资料。 |
过程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已完成 |
①制定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过程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已完成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公路质量监督、路政执法监管 |
①公路质量监督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规范; ②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公路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③交通执法力度加大,行业治理凸显成效; ④路政执法监管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
已完成 |
公路质量监督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公路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交通执法力度加大,行业治理凸显成效,路政执法监管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建设数字交通、增强管理能力 |
①数字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增强。数字化交通知晓率为98%; ②ETC安装任务完成率97%; ③“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非现金多元化支付”覆盖比例>20%; ④“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按要求100%建成。 |
已完成 |
数字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增强。数字化交通知晓率为98%;ETC安装任务完成率97%;“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非现金多元化支付”覆盖比例>20%,“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按要求100%建成。 |
产出 |
职责履行 |
交通便利化情况 |
①“三通”目标全面实现; ②完成交通扶贫“三通”目标; ③建制村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均达100%; ④交通投诉办结率达100%; ⑤公交车正点发车率达92%。 |
已完成 |
“三通”目标全面实现,圆满完成交通扶贫“三通”目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均达100%。公众出行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三通”目标,交通投诉办结率达100%,公交车正点发车率达92%,均实现年初目标。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 |
①“美丽公路”示范路(县道)建成1905公里; ②实现县乡村道绿化率94%、71.1%、59.1%; ③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1%、80.2%、74.2%; |
已完成 |
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重点工作完成良好,其中“美丽公路”示范路(县道)建成1905公里,实现县乡村道绿化率94%、71.1%、59.1%;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1%、80.2%、74.2%。 |
产出 |
职责履行 |
重点建设任务完成率 |
①建成高速公路265公里; ②农村公路建设完工2752公里; ③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 |
已完成 |
重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互联互通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建成高速公路265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完工2752公里,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均达成年初任务目标。 |
产出 |
职责履行 |
交通运输管理情况 |
①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15%; ②新增5条国内航线,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以上; ③邮件全程时限达标率≥99%; ④快递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 |
已完成 |
交通运输服务优化,全年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15.49%,全市新增航线8条,旅客吞吐量175万人次。快递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邮件全程时限达标率为99.5%。 |
产出 |
职责履行 |
交通运输投资、筹资完成率 |
①完成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 ②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46亿元; ③完成铁路投资12亿元; ④完成民航投资2亿元; ⑤交通项目筹资到位资金35亿元以上。 |
部分完成 |
①完成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206.42亿元; ②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6.05亿元; ③完成铁路投资12.67亿元; ④完成民航投资7.7亿元; ⑤交通项目筹资到位资金111.71亿元。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①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5%; ②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亿吨公里; ③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9%。 |
已完成 |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5.49%,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05亿吨公里,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9.55%。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①交通运输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或下降; ②交通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次数=0次分; ③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黑名单”制度,及时对抄送的违法车辆、人员进行处罚; ④是否有针对交通重点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记录; ⑤具有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 ⑥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及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实现全覆盖。 |
已完成 |
有效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黑名单”制度,及时对抄送的违法车辆、人员进行处罚;具有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具备针对交通重点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记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及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实现全覆盖。2020年交通运输死亡人数1人 ,较上年同比持平;交通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生态效益 |
①截至2020年底,绿色公交占比84.08%; ②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 |
已完成 |
截至2020年底,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4.08%,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截至2021年6月,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6.95%,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
基本完成 |
应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服务效能,提高社会公众及群众满意度。 |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主要包括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以及预算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投入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2.96分(得分率86.4%)。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方面进行评价。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从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推进交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等方面,确定了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根据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分解了任务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基本符合要求,设置相对合理,绩效指标全面,基本能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2.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在职人员控制率、基本支出保障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细化可执行;人员编制为271人,在职人员人数2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61%,未超过核定的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较好;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0.60万元较2019年52.10万元减少11.50万元;依据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实施的项目进行分析,项目均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职能相关,重点项目支出所占比重较大,能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完成。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主要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主要评价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82分(得分率96.07%)。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
我局2020年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预算完成数为105828.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9.85%;年初预算数为4522.4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剔除出追加金额),预算调整数为23.44倍,结转结余资金为160.00万元(为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公用经费预算数为441.62万元,决算数为401.1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0.84%。政府采购预算276.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3.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0.23%。
2.预算管理方面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但在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方面仍需加强;在信息公开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自评方面,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指标能按照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指标设计个性化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及时处置已报废资产。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主要是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我局主要职能职责、绩效目标相匹配。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根据《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投资、筹资超额完成。交通项目筹资到位资金111.71亿元,超额完成年初目标。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6.42亿元。其中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6.05亿元,铁路投资12.67亿元,民航投资7.7亿元,均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重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互联互通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建成高速公路265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完工2752公里,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以上均达成年初任务目标。
“三通”目标全面实现,圆满完成交通扶贫“三通”目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均达100%。
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重点工作完成良好,其中“美丽公路”示范路(县道)建成1905公里,实现县乡村道绿化率94%、71.1%、59.1%;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1%、80.2%、74.2%。
数字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增强。数字化交通知晓率为98%;ETC安装任务完成率97%;“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非现金多元化支付”覆盖比例>20%,“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按要求100%建成。
交通运输服务优化,全年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15.49%,全市新增航线8条,旅客吞吐量175万人次。快递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邮件全程时限达标率为99.5%。
公众出行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三通”目标,交通投诉办结率达100%,公交车正点发车率达92%,均实现年初目标。
公路质量监督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公路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交通执法力度加大,行业治理凸显成效,路政执法监管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效果指标满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得分率92%),具体职履效益评价情况如下:
根据保山市《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考评结果为“优”。
经济效益方面,交通涉及市GDP增长经济指标达成较好。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5.49%,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05亿吨公里,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9.55%。
社会效益方面,有效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黑名单”制度,及时对抄送的违法车辆、人员进行处罚;具有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具备针对交通重点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记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及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实现全覆盖。2020年交通运输死亡人数1人,较上年同比持平;交通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
生态效益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4.08%,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截至2021年6月,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6.95%,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交通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避开生态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一是预算执行预期目标未细化,目标数据和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准确具体。存在绩效目标与部门工作目标、整体绩效指标值与对应项目绩效指标值联系不紧密等问题。二是预算申报设置指标未将部分重点工作和职能职责相关指标纳入申报管理,对节能减排指标和绿色出行的关注度不够。三是绩效自评表指标设置未细化,未能有效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设置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全面反映本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绩效自评的可利用性。
(二)原因分析。一是未建立部门内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机制,各业务科室与申报绩效目标的部门沟通协作不够,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出现简单汇总的情况;二是自评指标未合理细化,实施部门对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性未吃透理解,导致自评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实施。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
2.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自评指标体系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和证明材料,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合理化措施和建议,提高自评报告的可利用性。
1.建立动态预算分析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及时掌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减少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以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2.严格预算执行。同时合理规划工作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批次,切实按预算资金支付考核要求开展工作。
在贯彻执行目标计划时,制定具体措施、规章制度保障项目实施,加强内部绩效管理,保证项目按进度、高质量完成。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
附件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