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1-0630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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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东绕城高速公路地方配套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3月31日,由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转贷给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9,100.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用于保山市东南绕城项目资本金投资借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云发〔2016〕19号)、《绕城高速PPP项目补充协议书》及市政府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本金及专项债还本付息问题的请示》(保交联发〔2020〕1号)批复,将国开基金59,100.00万元中的37,200.00万元用作资本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作为资本金投入的37,200.00万元的本息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解决,绕城项目按1,000.00万元/公里需地方配套37,200.00万元资本金。为满足银行贷款资本金最低要求,已协调国开行将59,100.00万元中的37,200.00万元作为州市配套资金使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对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保财预〔2020〕44号),于3月5日下达我局37,200.00万元中2020年应承担本息458.80万元,作为绕城高速项目资本金,3月5日,458.80万元额度到账。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月5日,将财政预算安排的458.80万元拨至绕城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重点公路投资公司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我局于2020年3月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走完流程审批后将资金拨付至市重点公路投资公司,再由重投公司拨至绕城项目公司,用于归还2020年项目公司已垫37,200.00万元部分国开基金本金和利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00.00%。项目已于2019年底建成,完成投资540,600.00万元,占计划投资440,100.00万元的122.84%;项目概算投资440,067.00万元,主线全长37.54公里,连接线长6.029公里,有6个互通、4个匝道收费站、1个服务区,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为24.5米(K0+000~K26+800)和25.5米(K26+800~K37+517.6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0〕7号),于2020年6月1日已通车收费,收费年限为30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00.00%。该路段的建成有利于保山城区互联互通和统筹规划发展,有利于实现保山市新的城市定位规划。极大优化了保山市交通功能网、缓解了保山市坝区交通压力,使通往德宏和临沧等周边地区的交通更为快捷;促进保山市东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滇西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该项目的建成对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一廊”倡议、缓解保山坝区交通拥堵压力、服务保山工贸园区和东城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