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1-063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下达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5.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对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市财政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实施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保证做到专款专用,符合资金的使用用途。各项内控制度健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00.00%。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00.00%。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