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1-0630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交通执法办案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205号)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3.0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性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资财审计科申报,在申报的同时设置了绩效目标,年中跟踪项目绩效情况,年终进行自评,认为该项目实现了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预〔2020〕205号市财政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共3.0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支出3.0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使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行业监管力度,让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对黑车、网约车等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