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运输市场秩序治理能力。以常态化监管和关键时段重点整治相结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二是持续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驾培机构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四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提升执法的“力度与温度”。一抓“理论+实践”,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业务交流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培训、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等;二抓“说理式执法”,坚持说理与执法并行,宣讲法规政策,讲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利害关系等,让当事人能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同时推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三抓“案卷评查”,组织全市15名执法人员对141份行政处罚案卷组织开展集中案卷评查,采取“相互评查”、“一卷一评”的方式,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交流,组织召开全市会议进行通报;四抓“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现场音像记录,将执法结果录入信用保山系统进行公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140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四是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举措、市75条具体措施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全面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力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强力推进危货(燃气)运输和农村客运整治,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强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全市运管机构强化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备勤及应急处突能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道路运输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2年,在春节春运、国庆、二十大期间等重点节点和极端天气,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过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业是综合运输体系中服务范围最广、承担运量最大、从业人员最多、包容性和衔接性最强的一种运输方式,是市场最为开放、社会参与度最高、利益关系最为复杂的服务型行业,为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2022年安排执法办案成本170.31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由财务分管领导、项目经办科室(大队)分管领导、财务科和项目经办科室(大队)相关业务经办人组成项目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科提供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由项目经办科室(大队)提供项目工作开展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自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总额预算数170.31万元,执行数170.31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2022年度罚没办案成本支出170.31万元。年初目标值≦230万元,实际完成值170.31万元。设定20分,自评20分。
②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年初目标值发展良好,实际完成值发展良好。设定40分,自评40分。
③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2年度无行业管理服务投诉。年初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设定20分,自评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截至2022年10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通过省政府安委办考核评估;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消防安全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议9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8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72户次,发现问题隐患134项,整改率100%;对6户危货运输(燃气)企业开展督查检查3次;对东绕城、保施高速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316人次,执法车辆658车次,巡查路面累计约46700公里,受理高速路产损坏案件11起,办结率100%。2022年,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过渡。二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管控,保障年度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