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1-11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文号
  • 保国资发〔2021〕105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商务局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房租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房租减免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资财管〔2021121号)精神,经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市级层面不再出台统一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可根据辖区内疫情情况自行制定减免政策,各市属国有企业执行房屋所在地政策,减免的租金视同利润进行考核管理。如有实施减免情况,减免数据按2020年报送方式及时报送。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商务局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