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保山市2026年水运安全工作会议在市交通运输局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及海事业务人员,重点航运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传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水上交通安全及省航务局水运工作会议精神,对《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进行解读,并对《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作动员部署。随后,分管副局长围绕2026年水运安全工作及“十五五”保山水运发展谋划,提出四点要求。
一、统筹谋划抓项目。一是找准定位。依托全市478.24公里内河航道及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三大水系资源,谋划货运航道配套提升项目;联动保山澜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秘境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探索龙川江、澜沧江沿线旅游航运项目,推动“水运+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做好规划。优化航道规划,优先推进Ⅳ级航道延伸工程,同步开展Ⅵ、Ⅶ级航道养护升级;重点实施隆阳区瓦窑码头、昌宁江桥码头、昌宁珠街码头及47道审批认可渡口的设施完善;结合《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保障54艘营运机动船舶的更新与安全运营需求。
二、提升能力抓监管。一是资金方面。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积极申报省级水运安全专项补助,重点用于航道航标更新、渡口安全设施购置;另一方面规范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向监管能力建设倾斜。二是人员方面。针对全市海事航务监管需求,各县(市、区)要明确专岗专人,减少流动;精准化开展船舶、船检、船员、航道分类监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市-县-企业”三级监管人员联动交流机制,通过现场观摩、案例研讨提升实战能力。三是航道方面。建立“分级养护、动态监测”机制,依托三大水系水文数据,建立航道水位预警机制,确保枯水期、汛期航道通行安全。四是渡口码头方面。对辖区3个码头,47道渡口,制定监管清单,定期监督检查。
三、守牢底线抓安全。一是落实安全责任。构建“三级联动、多方协同”责任体系,签订安全承诺书,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完善制度体系。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渡口码头经营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突出重点监管。聚焦“高风险领域、关键节点”强化监管,重点监管客运船舶,实行“一船一档”管理,严禁超载、超航线运营;重点监管繁忙渡口码头,实行“专人值守+视频监控”双重监管,杜绝无证渡工、超载渡运;重点监管特殊时段,在春运、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及汛期、枯水期,加密监管频次,确保重点时段水运安全零事故。四是强化应急保障。构建“全域覆盖、快速响应”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响应流程,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联动海事、交通执法、航运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市-县-渡口-企业”四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突发情况15分钟内上报、1小时内启动响应。
四、密切协作抓联动。健全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交通执法支队、航运企业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海事科、安监等相关科室协同联动,形成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工作合力;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水运安全治理格局。
会议强调,当前水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及相关企业需扛牢责任、务实笃行,抓实政策宣贯、抓严隐患整治、抓细任务推进,以系统思维深化治本攻坚,推动保山水运事业行稳致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