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7-11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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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三五”期间保山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是“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形势分析和“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规划》主要内容,分五个方面。分别是推进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屏障;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深化改革制度,完善治理体系。

第三部分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严格考核评估。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环境短板的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2020年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自2015年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方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地方、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了多轮评估论证,最终形成了目前的《规划》。

四、《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影响民生福祉的环境问题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守住环境安全防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总体保持优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坚持全面谋划,重点突破。坚持质量导向,筑牢屏障。坚持聚焦主业,夯实基础。坚持深化改革,社会共建共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主要目标是到2020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要求,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升,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3项。

《规划》有三个特点:一是现实性(现有机构、资源编写);二是前瞻性(依据国家、省、市的指标来编写);三是边界性(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为主)。

五、《规划》实施主要工作

一是宣传《规划》。以《规划》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重点,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规划》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将《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总体来看,“十三五”是保山市实现跨越发展的攻坚期,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突破期,环境形势严峻,治污任重道远,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共存,任务也十分艰巨,改善环境质量还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艰苦和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