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4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4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207.28 |
一、基本支出 |
179.28 |
|
经费拨款 |
179.28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77.02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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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安排 |
1、公务费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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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28.00 |
2、业务费 |
14.00 |
|
二、政府性基金 |
3、福利费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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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职教工会费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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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级配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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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自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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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1、离、退休费 |
2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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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助学金 |
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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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属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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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生子女费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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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28.00 |
|||
改善办学条件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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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07.28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07.28 |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
财政全供养人数 |
非编制人员数 |
实有在校学生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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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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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遗补 |
||||
市青少年业余 体育学校 |
28 |
22 |
20 |
2 |
6 |
6 |
211 |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2人,退休人员6人。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79.28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8.00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8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2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7.0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万元
其中:公务费4.40万元、业务费14.00万元、福利费0.06万元、职教工会费2.7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24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及每年实际办学需要核定;(2)业务费根据需求计划核定;(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86万元
其中:退休费24.92万元、助学金55.92万元,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注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3)助学金核定每生年均26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改善办学条件、弥补公用经费不足2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