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设4个科室,下设四个二级单位市老体协、市少体校、保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子棋院)、市体育活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体育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计划,指导检查市辖县区的体育工作;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省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市外以及更高层次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我市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市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全市体育产业。
2017年,保山市体育局的重点工作是:继续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继续摸索体育产业发展新路子,做强做大我市体育产业;不断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培养选拔一批高水平运动人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全会精神,按照市本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全面编制本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加强绩效管理,突出工作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分别是市体育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体育局财务总收入26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0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7万元(本级财力131.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3万元,占总支出的88.73%,项目支出29.3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70301-行政运行支出”187.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70308-群众体育支出”20万元,主要放映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支出;
“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21.8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的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8万元,主要反映2017年行政离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5.1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07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33万元,主要放映用于因公出国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体育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05%。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人员工资增加。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货物类120万元,工程类60万元,服务类12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政府性基金170万元,其他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3万元,如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等开支、因公出国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9.33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项目结转资金作为财政应返还额度纳入上年结转结余预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 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 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 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 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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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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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部门 |
合计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公务接待费 |
3、公务用车费 |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公务用车购置 |
|||||
市体育局 |
14.83 |
9.33 |
3 |
2.5 |
0 |
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是因为新成立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增加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与2016年持平,因公出国9.33万元较2016年新增9.33万,是因为2017年支付因公出国费用。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货物类120万元,工程类60万元,服务类12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政府性基金170万元,其他资金120万元。
附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体育局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保山市体育局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附件3.保山市体育局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