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1000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综合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水平,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对标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抓、狠抓、长抓教育,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小学入学率达99.73%,初中毛入学率达109.6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6%,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2.5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6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01%。
1.党政重视,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抓实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市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除隆阳区外其他4县(市)由常务副县(市)长分管教育工作,市级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3次,县级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12次。二是抓实一线调研。构建“四级书记”抓教育工作体系,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教育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市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学校制度。市级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教育工作74次,县乡党政领导专题调研1738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10个。三是抓实督导考核。将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单列30分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加大督查问效力度。聘任市级督学80人,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学校829所,评估晋升一级幼儿园15所,评估认定市级现代教育示范校15所。四是抓实思政建设。构建“五环思政”育人模式,开设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打造思政示范学校12所,设立艾思奇故居、司莫拉、松山抗战遗址等10个“行走的思政课堂”。
2.改革推动,教研质量全面提升。一是注重建强机构。挂牌成立保山教育研究院,人员编制由20个增至95个,县级教研员编制由128个增至315个,专兼职教研员达1894人。二是注重经费保障。市级教研经费预算由49.36万元增至100万元,新增300万元市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三是注重提升效能。建立“1+7+N”市县校“一张网”教研管理模式,形成“市级教研做引领、区域教研创精品、校本教研显特色”联动教研机制。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千校达标、万师合格、百所示范”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师生同测,268所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明显。全省教育科研工作培训会在保山召开,2个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揭牌,2项成果在中国第六届教博会上参展。
3.外引内培,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注重大力引才。制定《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增设教育人才引进生活补贴政策,实施“引凤”“归雁”“团圆”等招才引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40名。二是注重教师培养。建立“三线五级融通式”教师梯次培训培养机制,实施“教师培训小学期”,举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题培训班、900余名书记校长参训,举办3期骨干教师和新入职教师培训班、1200余人参训。三是注重激发活力。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中小学校199所,完成领导班子配备165所,完成“三个清单三项制度”制定195所。四是注重师魂建设。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511场次、参加2.5万余人次;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法纪教育796场次,持续提升教师法律意识、纪律意识。
4.五育融合,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一是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向善向上育人导向,评选省市“三好学生”880名、“优秀学生干部”215名、“先进班集体”44个,永昌小学少先队大队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组织全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举办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学校讲思政课。二是坚持体育为基。向省级输送优秀运动员19名,开展青少年系列体育赛事活动,举办11个项目比赛 260余场次,9万余名青少年参赛。保山籍运动员在世界及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获金牌13枚、银牌11枚、铜牌7枚。三是坚持美育为翼。举办首届“青春向党 强国有我”毕业季文艺晚会、第三届初中学生艺术实践等系列活动,规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四是坚持劳育筑底。单设劳动教育美育工作科。高黎贡山茶博园、艾思奇故居、腾冲市滇西抗战纪念馆入选“云南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瓦渡中心小学等8所学校获评“云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示范校”。五是坚持质量为重。制定《保山市小学阶段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手册》,重点推进小学质量评价体系改革。2023年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分别提高4.21个百分点、2.59个百分点;中考总分优秀率提高2.11个百分点,总分及格率提高14.66个百分点。职教体系改革推进有力,成立2个市域产教联合体、5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5个参赛项目获一等奖。
5.狠抓投入,教育保障全面落实。一是坚持优先投入。建立教育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市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教育发展。截至11月底,下达教育项目资金14.05亿元、体育资金4253.25万元,化解欠拨教育资金29595.76万元。投入2.78亿元实施教育基础设施项目104个,优化调整小学57所、高中10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2亿元。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完成云南教育专网接入任务。二是坚持尊师重教。制定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和“礼遇优待”教师若干措施,从严管控各类“进校园”事项。健全四级捐资助学公益组织,成立“云南省教育基金会保山善洲分会”,2023年全市实现教育捐资8349万元,表彰优秀教师3013人次。三是坚持安全至上。聚焦重点环节和人员,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成立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1500余场次,聘任法治副校长1054名。推广“1530”安全警示教育模式,开展应急演练6000余次,持续巩固“4个100%”校园安防建设成果,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100%覆盖。
6.融合发展,群体事业稳步推进。高原特色体育强市加快推进,腾冲市被评为“全国十佳体育旅游目的地”“省级体育旅游目的地”,保山永子棋院获评“省级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中国远征军之路获评“省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腾冲龙舟赛、明光傈僳族刀杆节获评“省级体育文化优秀节庆项目”,潞江镇泼水节民间文体活动获评“省级体育文化优秀民俗民间项目”。重启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赛事20余场次,在第二十六届云南省棋王赛中获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5.3%。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6658名,比2022年增477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7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与健康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劳动教育与美育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科、发展规划与基建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稳定科、群众体育与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4.保山市关爱学校;
5.保山市幼儿园;
6.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7.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8.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9.保山市智源小学;
10.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
11.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非独立核算单位);
12.保山教育研究院(2023年8月撤销原保山广播电视大学、原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和原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后新组建成立)。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4.保山市关爱学校;
5.保山市幼儿园;
6.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8.保山市智源小学;
9.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
10.保山广播电视大学;
11.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
12.保山市教育教育研究所。
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其中:一是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局机关统一核算编制部门决算;二是2023年8月撤销原保山广播电视大学、原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和原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后新组建成立保山教育研究院,但撤销的3个单位仍保留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3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7人(离休0人,退休617人)。
年末其他人员24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0585人。年末遗属24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67135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350970.65元,占总收入的95.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05411.58元(含教育收费11705411.58元),占总收入的3.2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14973.16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136153.38元,增长1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762701.21元,增长10.7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071918.55元,下降15.04%;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445370.72元,增长2031.44%。主要原因是: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3762701.21元,其中:
(1)智源小学、智源初中转公办学,2023年起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44076122.76元。
(2)2023年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净减少教职工49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434335.67元。
(3)2023年部门其他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0881973.93元,主要包括:①保山中专项目经费增加10299819.41元,其中异地迁建项目资金增加750000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2799819.41元;②保山一中项目经费增加5878403.41元,其中老校租赁相关税费项目增加3473098.84元,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项目经费增加1675000.00元,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增加730304.57元;③市教研所增加教研项目经费875330.00万元,其中市级教育培训经费增加642430.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32900.00元;④局机关青阳初中和八小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27908700.00元;⑤上下年度项目支出方向调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6826.75元。
(4)政府性基金增加4002888.05元,主要为保山一中实施田径场改造项目增加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4200000.00元,其他体彩公益金项目净减少197111.95元。
2.事业收入减少2071918.55元,主要为保山一中增加清算拨回以前年度开放教育收费收入1933917.27元;保山电大函授教育学费减少1386365.52元;保山中专本年学生住宿费、技能培训鉴定费联合办学等教育收费减少2619470.30元。
3.其他收入增加3445370.72元,主要为(1)保山一中收到学校复印收入、食堂及超市管理费增加2884392.00元;(2)市局机关收到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经费增加150000.00元;(3)市局机关、仪器站收到保山市红十字会拨入干部培训等经费增加441000.00元(其中局机关中小学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经费241000.00元;市仪器站“99公益日”教育研训赛一体化平台购买服务经费200000.00元);(4)市教研所教育教学研究补助经费减少68804.71元,增加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经费59000.00元,较上年减少9804.71元;(5)市少体校减少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篮球培训项目等经费100216.57元;(6)智源小学收到保险山监狱罪犯文化教育示范课、视频课程录制等经费增加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3798699.86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56037.08元,占总支出的65.63%;项目支出125042662.78元,占总支出的34.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087803.69元,增长10.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612210.15元,增长9.95%;项目支出增加12475593.54元,增长11.0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612210.15元,其中:(1)智源小学、智源初中转公办学,2023年起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基本支出增加25046545.82元。(2)2023年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净减少教职工49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434335.67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475593.54元,主要包括:(1)保山中专项目经费增加10299819.41元,其中异地迁建项目资金增加750000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2799819.41元;(2)保山一中项目经费增加10078403.41元,其中老校租赁相关税费项目增加3473098.84元,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项目经费增加1675000.00元,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增加730304.57元,实施田径场改造项目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增加4200000.00元;(3)市教研所增加教研项目经费875330.00万元,其中市级教育培训经费增加642430.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32900.00元;(4)智源小学转公办学增加义教育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7348058.67元;(5)智源初中转公办学增加义教育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约11681518.27元;(6)局机关青阳初中和八小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27908700.00元;(7)上下年度项目支出方向调整其他项目支出增加101163.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756037.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795833.82元,占基本支出的94.15%,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5900.9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60203.26元,占基本支出的5.85%。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302.7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42662.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3920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督促检查、筹备各类工作会议4次以上、培训2次以上,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等日常工作运转开支。
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9247.50元,主要用于落实“两新”组织教育培训制度,年度内开展4次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级专家服务团经费22584.50元,主要用于市级教育专家服务团通过采取教学观摩点评与微型讲座形式,组织规范县区基层学校教师一日教育教学活动。年度内开展培训2次,培训教师220名以上。
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教育)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联系(教育部门)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保障。
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前期经费158862.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内完成《保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
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补助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激励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师节庆祝活动经费497226.00元,主要用于教师节之际召开一次教育工作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市级教育培训项目补助资金513300.47元,主要用于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教师培训,年内开展教育培训17期,培训教师覆盖4000人次以上,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组织落实慰问2所中学、2所小学,慰问退休教师和困难教师代表10人的走访慰问活动。
1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4202543.31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教育考试收费等返回收入)4132205.31元,单位资金(国开行拨付助学贷款工作经费)70338.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教育发展事务支出缺口,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
1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小学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和学校应急处置培训经费239762.00元,其中单位资金(红十字会拨付“99”公益日捐赠资金)239762.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管安全副校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等120多名学员,开展中小学校应急救护暨应急处置培训2次。
1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696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建设省级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开展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集中研修培训。
1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承担经费799111.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配套分担15352名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超159822199.00元,确保当年度符合条件大学生实现应贷尽贷。
1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9929.86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年度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普及推广活动2次。
1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3455.00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完成全民健身设备设施更新采购安装验收。
1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费149.00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工作经费,促进贷免互补成员单位加强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
1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工作经费,促进贷免互补成员单位加强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
1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107.00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工作经费,促进贷免互补成员单位加强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
1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清算2022创业担保奖补)资金6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工作经费,促进贷免互补成员单位加强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
2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142382.00元,主要用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竞技体育和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全国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培训,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依托体校建立青训中心。
2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工作督促指导及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经费8870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工作督促指导及外出参加体育会议培训、赛事活动等。
2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云南省青少年攀岩锦标赛专项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云南省青少年攀岩锦标赛1场。
2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青少年跳绳公开赛专项经费194724.00元,主要用于举办青少年跳绳公开赛1场。
2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专项经费1264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级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2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青少年攀岩邀请赛专项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青少年攀岩邀请赛2场。
2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青少年轮滑公开赛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青少年轮滑公开赛1场。
2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专项经费477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2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保山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经费457676.00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篮球赛、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排球比赛、啦啦操和围棋比赛、大课间视频赛等青少年体育赛事3场以上。
2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全民健身路径维护更新专项经费397868.00元,主要用于采购更新安装全民健身路径8套。
3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边境小康示范体育健身器材专项经费716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配建边境小康示范体育健身器材18套。
3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参加云南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补助经费44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市级入选学校代表队参加云南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
3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提前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职高、中专)中央补助资金1287418.66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3.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提前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技工)中央补助资金71489.57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4.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免学费(技师学院)省级补助资金320054.83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5.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技师学院)省级补助资金25090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6.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593149.42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提前下达学生资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4944418.1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7861218.10元,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6155000.00元,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8.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中等职业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208377.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124377.00元,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84000.00元,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39.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学生资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688865.01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40.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学生资助省级直达资金和市级分担资金3738032.2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1847932.20元,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1890100.00元,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4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学生资助省级直达资金省级资金和市级分担资金4064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4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生活补助资金105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25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迪庆州怒江州学生42人生活费,受助学生覆盖率达100%,有效减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负担。
43.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补助资金9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政府奖学金23人,人均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达4000元/生·年。
44.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资助补助资金2218780.20元,主要用于按每人每学年补助资金560元的标准测算,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为更多的中职学生提供了生活和学习上的保障,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
45.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服务外包示范平台补助资金284950.00元,主要用于推动保山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建设。
46.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3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其中已完成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1.3万元,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正在抓紧推进。
4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首席技师)项目资金232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第二届云南省高技能人才1人2万元,补助组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工作室1个,工作经费12万元,已实施0.32万元。
48.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189.94元,主要用于支持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滇西民族民间儿歌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49.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754226.59元,主要用于对在校第四年高级工学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886名学生提前申报补助,审核结束后下拨的培养资金按免学费的方式进行使用。
50.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1222400.00元,主要用于对在校第四年高级工学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1199名学生提前申报补助,审核结束后下拨的培养资金按免学费的方式进行使用。
5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资金19156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举办保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5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教学名师2022年项目支持经费13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选拔培养的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2人,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激励和引导“教学名师”投身云南教育事业。
53.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省委组织部牵头人才发展(教学名师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兑付选拔培养的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2人生活补助。
54.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省人才发展教育人才专项资金74414.00元,主要用于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补助选拔培养的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2人,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激励和引导“教学名师”投身云南教育事业。
55.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实训室质量提升和教学实训设备购置中央补助资金7781427.71元,主要用于补助中职学校加强实训室建设,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促进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56.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老校区租赁相关税费项目资金1850584.14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2022年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房屋租金产生税费1850584.14元。
5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职教园区异地迁建项目资金7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职教园区异地迁建项目缺口资金7500000.00元。
58.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提前下达保山一中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资金3777721.71元,主要用于按85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2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运转,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59.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提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734145.43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运转,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发放困难学生资助1768人次。
60.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资金163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68人次。
6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省级)经费13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275947.72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768人次。
6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补助经费15384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资金3091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中央及省级补助经费827175.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1768人次。
6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教困难生活补助(市级)经费72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1768人次。
6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高中民族班补助经费7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5000元/生的标准补助,给予保山一中民族生资助,其中:高一50人、高二50人、高三50人,合计150人。
68.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提前下达保山一中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59091.8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免除脱贫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确保符合条件应免尽免,免学杂费补助标准1100元/生·年。
69.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2022年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18825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894人次,确保通过审核对象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生·年。
70.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540003.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894人次,确保通过审核对象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生·年。
7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1797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894人次,确保通过审核对象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生·年。
7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2023年学生资助省级直达资金936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免除脱贫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确保符合条件应免尽免,免学杂费补助标准1100元/生·年。
7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2023年学生资助市级分担资金466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894人次,确保通过审核对象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生·年。
7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子女生活补助省级经费1070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兑付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106人次,确保符合条件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2500元/生·年。
7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子女生活补助市级经费255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兑付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106人次,确保符合条件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2500元/生·年。
7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度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07850.0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高中在校生总数2272人为基数,按24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7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76720.00元,主要用于以2023年高中在校生为基数,按24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78.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省级资金25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课后延时服务正常开展,发放278名教职工服务费。
79.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市级资金439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课后延时服务正常开展,发放278名教职工服务费。
80.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2023年教师省管校用和组团式帮扶补助资金170699.50元,主要用于发放5名教师省管校用和组团式帮扶补助资金。
8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项目经费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2人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项目经费。
8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专项人才引进项目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专项人才引进经费6人,学校“提振信心、提强队伍、提升管理、提优生源、提高质量”,促进学校提出的“一年转样、三年成样、五年榜样”目标的实现。
8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经费12725.00元,主要用于落实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办法,补助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学费总额的25%。
8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兴保英才培养计划”教学名师专项培养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兴保英才培养计划”教学名师王建荣专项培养经费。
8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1人。
8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1人。
8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云南省教学名师培训经费15759.00元,主要用于补助支持入选云南省教学名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培训支出。
88.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度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2022年度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补助经费1人。
89.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老校区租赁相关税费项目经费3473098.84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校区租赁相关税费。
90.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校园运转补助经费2486540.27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656723.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829817.27万元,主要用于统筹财政资金和专户收入资金保障学校运转,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9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4435244.56元,主要用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障管理工作的高效推进,切实提升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提供办学保障。
9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度科普专项补助经费16863.23元,主要用于学校科创中心科普项目,补助建立流动科技馆巡展点1个,使学生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
9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省级科普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科创中心科普项目,补助建立流动科技馆巡展点1个,使学生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
9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项目(提前批)资金450212.60元,主要用于学校科创中心科普项目,补助流动科技馆巡展点免费开放1个,使学生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
9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科技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0091.97元,主要用于学校科创中心科普项目,补助流动科技馆巡展点免费开放1个,使学生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
9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分成202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保山一中田径场改造费用补助经费14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保山一中田径场维修改造。
9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3年体彩公益金—保山第一中学田径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28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保山一中田径场维修改造。
98.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资金150.00元,主要用于覆盖资助学前在校语训班贫困学生,人均资助标准300元/生·年。
99.保山市关爱学校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教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补助经费692000.81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00.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特殊教育公用经费76670.0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01.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64809.63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02.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经费补助资金4166.45元,主要用于按在校学生人数按小学105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用于为在校学生采购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103.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684887.66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603812.66元,保障学校办学运转;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81075.00元,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4.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77991.5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64404.00元,保障学校办学运转;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13587.50元,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5.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补助资金43528.9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6028.90元,保障学校办学运转;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17500.00元,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6.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1665.88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7.保山市关爱学校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中央补助经费675.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8.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3345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09.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资助补助经费384300.00元,主要用于按每人每年1400元标准补助发放学生助学金,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110.保山市关爱学校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省级补助资金14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中职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
111.保山市关爱学校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免学费中央补助经费8480.0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
112.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中职教育学生资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88390.44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42590.44元,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发放中职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5800.00元,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13.保山市关爱学校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免学费省级补助资金4280.0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4280.00元,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
114.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7447.2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1447.20元,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00元,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
115.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中职教育学生资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24976.6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13076.60元,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发放中职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1900.00元,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16.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中职教育学生资助经费市级补助资金5800.0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3700.00元,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发放中职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100.00元,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17.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资金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政府奖学金1人,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人均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达4000元/生·年。
118.保山市关爱学校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先进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119.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792027.44元,主要用于改善培训基地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等。
120.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园长培训基地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及改善培训基地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等。
121.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园长培训基地补助)专项资金87937.27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及改善培训基地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等。
122.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补助资金192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选拔的教学名师正常开展教育研究,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或研修访学。
123.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云南省教学名师补助资金690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选拔的教学名师正常开展教育研究,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或研修访学。
124.保山市幼儿园保山市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先进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125.保山市幼儿园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
126.保山市幼儿园其他运转—提升办学能力经费1638878.41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及教师培训、零星维修、设备购置等各项支出,保障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127.保山市幼儿园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补贴标准和人数全额发入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下半年(2022.09-2022.11)公益性岗位补贴。
12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8743.14元,主要用于保障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支出。
12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活动(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124005.00元,主要用于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数量1个,参加活动人数30人以上,开展活动天数达到3天以上,项目实施完后对当地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将产生显著的影响,参加锻炼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30.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31.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99722.38元,主要用于补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32.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少体校足球菁英计划及运动员教学训练保障经费161762.37元,其中单位资金161762.37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市少体校足球场地建设修缮,保障足球运动员生活,保障运动员的营养、器材、全国比赛、集训等支出,保障体校聘请足球专职教练不低于4人的劳务费支出等。
13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其他运转—场馆维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在用体育场馆维修、维护支出,提升体育场馆使用效益,提高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134.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伙食补助经费68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60名在训运动员每人每天20元伙食补助。
135.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年度参赛、集训、交流比赛经费392753.53元,主要用于保障260名运动员、30余名教练员参赛、集训、交流比赛等支出。
136.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年度服装经费529588.00元,主要用于保障260名运动员、30名教练员日常训练比赛等支出。
137.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训练器材购置、训练场馆修缮经费6870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运动员训练器材等专用设备的购置、运动员公寓及训练场馆修缮等费用。
13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少体校运动员保险经费42336.00元,主要用于 保障了运动员全年保险费用,保障运动员参赛无忧。
13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市级分成)经费296059.00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40.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外聘教练员劳务经费582480.86元,主要用于弥补在编在职教练员训练不足的情况,聘请一部分外聘教练员协助在编教练员参与训练,保障体校运动员训练,以达到更好的训练效果。
141.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专项经费113481.62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42.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53692.27元,主要用于补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4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青训中心建设专项经费202.00元,主要用于保障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支出。
144.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边境小康示范村体育健身器材专项经费304268.00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抵边村寨配建体育健身器材配置18套。
145.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87856.00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不少于10800人。
146.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保山市永子棋院维修改造专项经费495651.37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保山市永子棋院维修改造支出。
14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全民健身路径专项经费231628.00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配建全民健身路径5套。
148.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80357.99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管理的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水电支出等。
149.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体育场馆维修改造经费246296.72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场维修改造费用,改善当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条件,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150.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88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管理的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水电支出等。
15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保山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622394.85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管理的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水电支出等。
152.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保山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803527.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管理的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水电支出等。
153.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老年体育赛事经费52573.44元,主要用于组织各项老年体育比赛和培训、指导直属各系统老体协及专业分会活动、比赛等支出,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
154.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经费557131.67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出。
155.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科学健身指导及宣传、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经费103999.8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及宣传、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
156.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77463.31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管理的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水电支出等。
15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保山市社区运动会补助经费89952.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保山市社区运动会各项赛事支出。
158.保山市智源小学2022年城乡义教公用经费759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159.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提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593752.84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586527.84元,保障学校办学运转;以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7225.00元,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60.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77822.60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61.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资金3800.00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62.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103490.00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63.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资金25900.00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64.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市级资金2700.00元,主要用于按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65.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66.保山市智源小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市级资金9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67.保山市智源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经费105000.00元,主要用于
168.保山市智源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市级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保障900名以上在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69.保山市智源小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补助资金10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保障900名以上在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70.保山市智源小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市级补助资金159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保障900名以上在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71.保山市智源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教室改扩建,新增教学设备等,进一步提高办学能力。
172.保山市智源小学公办学位经费25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2017年9月-2022年8月公办学位办学经费,保障学校正常办学运转。
173.保山市智源小学民转公补助经费2349193.23元,主要用于补助民转公办学经费,保障学校由民办转设为公办后正常办学运转。
174.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2年城乡义教公用经费2029630.19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75.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2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76.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公参民综合补助资金2029013.00元,主要用于落实好区域内相关政策,确保稳定和保障转公学校的办学运转,用于本部门转公后提升改善办学条件及急需设施设备购置。
177.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提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公用经费、生活费补助资金1222014.50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78.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资金73689.44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79.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262634.46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80.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省级资金24400.00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81.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市级资金14100.00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82.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资金78800.00元,主要用于按94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183.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448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84.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省级资金4875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85.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172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86.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市级资金16875.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87.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市级资金6700.00元,主要用于以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的标准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
188.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市级财政资金300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发放承担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
189.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19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发放承担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
190.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发放承担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
191.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07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发放承担课后服务教职工劳务薪酬。
192.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智源初级中学新校区校园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经费595000.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转公后提升改善办学条件及急需设施设备购置,确保稳定和保障转公学校的办学运转。
193.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民转公补助经费4226231.68元,主要用于补助民转公办学经费,保障学校由民办转设为公办后正常办学运转。
194.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项目经费2035833.57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学运转,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195.保山广播电视大学补充教育教学设备项目经费281996.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时、按质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补充采购,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196.保山广播电视大学科普专项公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助力保山小粒咖啡高质量发展开展的“咖啡品鉴”培训活动。专项经费到位及时,确保了“咖啡品鉴”培训顺利开展。
197.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中小学实验管理员培训补助经费55095.00元,主要用于在2023年度完成组织培训1次,培训人数超过140人,参训人员合格率100%。
198.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99公益日”项目教育培训经费82000.00元(单位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保山市“99 公益日”博爱教育扶贫项目执行计划,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1次,培训人员合格率100%。
199.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99公益教育研训赛一体化平台购买服务经费135100.00元(单位资金),主要用于购建构建市县校分级应用的支持各类音视频源无缝接入的研训赛一体化平台:完成平台模块应用建设17个,平台应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5%。
200.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教育教学研究补助经费86170.26元(单位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高考备考研讨1次及开展性健康教育研讨会1次等。
201.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科研工作补助经费984729.84元,主要用于围绕保山教育“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的目标,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保障支出。
202.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23年保山市级教育培训项目经费64243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新任教师培训、新任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
203.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23年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经费30445.00元(单位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性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及巡讲活动。
204.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务用车购车专项经费2329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别克牌七座商务车1辆,保障单位差旅用车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40670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5%。与上年相比增加29759813.16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708832.56元,其中:(1)智源小学、智源初中转公办学,2023年起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基本支出增加25046545.82元。(2)2023年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净减少教职工49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337713.26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050980.60元,主要包括:(1)保山中专项目经费增加10299819.41元,其中异地迁建项目资金增加750000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2799819.41元;(2)保山一中项目经费增加5878403.41元,其中老校租赁相关税费项目增加3473098.84元,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项目经费增加1675000.00元,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增加730304.57元;(3)市教研所增加教研项目经费875330.00万元,其中市级教育培训经费增加642430.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32900.00元;(4)智源小学转公办学增加义教育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7348058.67元;(5)智源初中转公办学增加义教育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约11681518.27元;(6)局机关青阳初中和八小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27908700.00元;(7)上下年度项目支出方向调整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23449.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0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9202.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9202.00元;用于组织事务302832.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832.00元、其他组织事务27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7912995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3%。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19743316.86元,其中行政运行5835624.8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6088.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3051604.02元;用于普通教育145894933.03元,其中学前教育15184388.02元、小学教育14395107.66元、初中教育59952624.03元、高中教育56123005.32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39808.00元;用于职业教育86141243.48元,其中中等职业教育72685567.06元、技校教育13455676.42元;用于广播电视教育5060540.08元,其中:广播电视学校5060540.08元;用于特殊教育13107485.67元,其中:特殊学校教育13107485.67元;用于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8383324.76元,其中: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5030244.56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353080.20元;用于其他教育支出799111.00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79911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86016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860167.80元,其中:科普活动129863.23元、科技馆站730304.57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046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体育6441223.72元,其中:运动项目管理1646802.16元、体育场馆1514421.85元、群众体育3279999.71元;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455.00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45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4454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000.00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616302.6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5381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52667.5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82189.9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1775.1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854.00元;用于就业补助2055182.59元,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999826.59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5356.00元;用于抚恤3153062.60元,其中:死亡抚恤3153062.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5744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357440.4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58979.52元、事业单位医疗9467025.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62870.2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8564.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3643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36433.62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36433.62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78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00.0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0.00元;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7189.94元,其中:其他农林水支出7189.9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4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84950.00元,其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849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87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838707.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83870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200.00元,决算为77507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32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500.00元,决算为429658.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3%,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00.00元,决算为1125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2%,完成年初预算的44.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5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2088.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200.00元,支出决算为77507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32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500.00元,决算为42965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00.00元,决算为1125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558.90元。一是为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2023年市教研所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本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2900.00元。二是年度内,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40841.1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92058.9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2521.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38179.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5665.92元,增长3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2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67.08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67.00元,下降7.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为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2023年市教研所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本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2900.00元。同时,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24732.92元。
2.本年度部门各单位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9067.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开展,为深入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研工作提供工作便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2023年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和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6个市属教育体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及体育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8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8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市属教育体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和体育管理工作活动中符合接待规定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801.84元,比上年减少120129.00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2023年认真贯彻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机关日常支出审批管理,压减各类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日常公务运行成本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包括:水费5000.00元,电费32000.00元,差旅费16000.00元,会议费46000.00元,培训费16733.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127596.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756.40元,其他交通费用433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1438560045.84元,其中,流动资产78217699.20元,固定资产578843102.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8150.00元,在建工程593680469.42元,无形资产187591360.36元(净值),其他资产19264.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34332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348398.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2.41平方米,账面原值841375.7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12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49项,账面原值917361.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6668.00元;出租房屋67570.26平方米,账面原值35047538.8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24311.2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2440.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96213.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2102.0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4125.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1313.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14534.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1111